卷四

自刑第二十五

作者:宋慈朝代:南宋类别:法医学典籍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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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自己割喉而死的人,尸体嘴巴和眼睛闭合,两手握拳,手臂弯曲收缩,(死人用手握住利器,像是用力的样子,其手自然握拳)肌肉颜色发黄,发髻紧束。

如果用小的刀子自己割喉,伤口长度只有一寸五分到二寸;用菜刀,则长度在三寸到四寸左右;如果用瓷器,伤口不会很大。各种器具刀刃自己割喉,而且下刀的一头尖小,只要伤到气管就会死亡。

如果拿着利器自己刺向喉下、心前、腹部、两胁、太阳穴、头顶等要害部位,只要伤及内膜,伤口虽然小也会立即死亡;如果割刺不深,而且不是要害,即使有三两处伤口,也不会致死。

如果使用左手,刀刃必然从右耳后起刀,经过喉部一到二寸;使用右手,刀刃必然从左耳后起刀。伤在喉骨上面难死,因为喉骨坚硬;伤在喉骨下面容易死,因为喉骨下面空虚易断。伤痕起刀处重,收刀处轻。(假如用左手握刀割伤,则喉部右边下刀处深,左边收刀处浅,中间不如右边深。因为下刀太重,慢慢因疼痛缩手,因而变轻变浅,而且左手像是握东西的样子。右手也是这样。)

凡是自己割喉,只有一道刀痕。如果当时就死亡,伤痕深一寸七分,食管和气管都断裂;如果伤后一天以内死亡,深一寸五分,食管断裂,气管稍微破损;如果伤后三五天以后死亡,深一寸三分,食管断裂。这时发髻和鬓角会松散。

再看死者的面容愁苦、眉头紧皱,就是自己割喉的样子。(这也难以确定)

如果自己用刀剁下手和指节,皮肤切割处都很整齐,一定用了药物包扎。虽然是利器自伤,一定不会当时就死,必然是调养不好导致死亡。这种伤痕的皮肤和肉会向里卷曲,如果是死后造成的伤,皮肤就不会向里卷曲,用这个来验证。

又有人因为自己用牙齿咬下手指的,牙齿里的风邪侵入伤口,多导致死亡,很少有活下来的。咬破的地方有一道疮口,周围骨折处一定有脓水浸渍,皮肉损伤腐烂,因此调养不好,导致死亡。这种伤痕有牙齿痕迹,以及皮肤和血肉不整齐的地方。

检验自杀的人,要先问原报案人:这死者是什么身份的人?自杀时是早上还是晚上?用的什么利器?如果有人来辨认,就问:死者年龄多大?生前是用左手还是右手?如果是奴婢,就先把契约文书要来看,再问:有没有亲戚?以及死者是用左手还是右手?并且必须仔细察看痕迹的位置。

还须查看,生前造成的刀伤会有血液流动,死后造成的就没有血液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