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遗路死第四十八

耆正假报遗路死,洗冤须辨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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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被打死的人被抬到路边,耆正报告为路边尸体,需仔细检查伤痕并向官府报告调查。

路边耆正官府尸体伤痕

有时候被打死的人被抬到路边,耆正只向官府报告为路边尸体,必须仔细。如果有伤痕,应当向官府报告,多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