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被打死的人被抬到路边,耆正只向官府报告为路边尸体,必须仔细。如果有伤痕,应当向官府报告,多方调查。
《洗冤集录》/卷五卷五遗路死第四十八耆正假报遗路死,洗冤须辨伤痕复制链接微信XReddit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xiyuan-jilu-baihuawen-full/volume-6/chapter-15本章概要被打死的人被抬到路边,耆正报告为路边尸体,需仔细检查伤痕并向官府报告调查。路边耆正官府尸体伤痕展开完整解读有时候被打死的人被抬到路边,耆正只向官府报告为路边尸体,必须仔细。如果有伤痕,应当向官府报告,多方调查。上一篇《洗冤集录》男子作过死第四十七下一篇《洗冤集录》死后仰卧停泊有微赤色第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