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死人的脖子后面、背上、两侧肋骨、后腰、腿内侧、两臂上、两腿后面、两肘弯曲处、两脚肚子上下有微红色。检验是因为本人死后一直仰卧停放,血脉向下沉积,导致这种微红色,并不是其他原因致死。
《洗冤集录》/卷五卷五死后仰卧停泊有微赤色第四十九作者:宋慈朝代:南宋类别:法医学典籍 · 白话译文返回书目/返回目录复制链接复制标题和链接微信朋友圈XReddit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xiyuan-jilu-baihuawen-full/volume-6/chapter-16凡是死人的脖子后面、背上、两侧肋骨、后腰、腿内侧、两臂上、两腿后面、两肘弯曲处、两脚肚子上下有微红色。检验是因为本人死后一直仰卧停放,血脉向下沉积,导致这种微红色,并不是其他原因致死。上一篇《洗冤集录》遗路死第四十八下一篇《洗冤集录》死后虫鼠犬伤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