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赦令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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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七年,太宗对侍臣说:“天下愚笨的人多,聪明的人少,聪明的人不肯做恶事,愚笨的人却喜欢触犯法律。凡是赦免的恩惠,只能施及不法之徒。古语说:‘小人的幸运,就是君子的不幸。’‘一年两次赦免,善良的人就沉默无语。’凡是‘培养杂草就会伤害庄稼,施惠于奸邪就会伤害良善’。从前‘周文王制定刑罚,对罪犯一律严惩不赦’。还有蜀汉先主曾对诸葛亮说:‘我周旋于陈元方、郑康成之间,常听他们详述治乱之道,但从未提到赦免。’所以诸葛亮治理蜀汉十年不赦,而蜀汉大治。梁武帝每年多次赦免,最终导致国家倾覆。谋求小仁的人,正是大仁的祸害。所以我拥有天下以来,绝不轻易赦免。如今四海安宁,礼仪盛行,特别的恩典,更不可频繁施行,恐怕愚笨的人常怀侥幸之心,只想犯法,不能改过自新。”
贞观十年,太宗对侍臣说:“国家的法令,只须简明扼要,不能对同一罪行制定多个条款。格式条款太多,官员不能完全记住,反而容易滋生奸诈,若想减轻罪责就引用轻的条款,若想加重罪责就引用重的条款。频繁变更法令,实在不利于治国之理,应该仔细审慎,避免条文互相矛盾。”
贞观十一年,太宗对侍臣说:“诏令格式,如果不经常保持稳定,那么人心就会多有疑惑,奸诈之事更容易发生。《周易》说‘涣汗其大号’,意思是发号施令,如同汗从身体发出,一旦发出就不再收回。《尚书》说:‘谨慎地发布命令,命令一经发出就必须执行,不能反悔。’况且汉高祖忙得没有空闲,萧何出身于小吏,制定法令之后,仍能做到整齐划一。如今应该仔细思考这个道理,不可轻易发布诏令,必须审定完善,作为永久的法则。”
长孙皇后患病,病情逐渐危重。皇太子向皇后启奏说:“医药都用尽了,如今母亲身体不见好转,请允许奏请皇上赦免囚徒并让人出家为僧道,希望以此获得福佑。”皇后说:“死生由命决定,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如果修福可以延长寿命,我向来没有做过恶事;如果行善没有效果,那又有什么福可以求呢?赦免是国家的大事,佛教道教,是皇上时常表示保留的异域宗教,常常担心它们会成为治国理政的弊端。怎么能因为我一个妇人而扰乱天下的法度?不能依从你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