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勾栏瓦舍”:宋代娱乐场所
在宋代以前的坊市制城市里,商业活动被锁在固定的市场之中,夜晚还要实行宵禁。普通市民的一天,在劳作之后几乎没有公共娱乐可言。但到了北宋汴京,街巷中出现了勾栏瓦舍——一种固定的、可以买票观看演出的大型娱乐场所。这一转变并不仅仅是都市生活变得热闹,它意味着娱乐第一次成为可以规模化经营、定价销售的商品,也意味着国家在城市空间管控上退出了一个重要领域。勾栏瓦舍是宋代城市商业革命的产物,更是中国早期市民文化市场化的起点。它把“看热闹”变成一种日常消费,并由此孕育出后世戏曲、话本等大众文艺的雏形。
要理解勾栏瓦舍的意义,不能只把它当作一种好玩的地方。它出现在宋代,有深刻的空间、经济和政治背景。坊市制的瓦解给了它物理空间,城市人口的膨胀给了它观众,而国家监管的弹性给了它存活的空间。以下从几个角度来拆解这段历史。
坊墙倒塌:瓦舍出现的空间前提
唐代长安城的格局被严格划分为里坊和东西两市。每个坊是一个封闭的居住单元,有坊墙和坊门,夜晚关闭;市是官方指定的商业区,有固定的开市和闭市时间。在这样的制度下,普通市民在晚间几乎没有任何合法的公共娱乐活动。宋代初年,随着人口增长和商业繁荣,城市管理的绳索开始松开。临街开店不再被严厉禁止,坊墙逐渐被打破,宵禁也名存实亡。到北宋中后期,汴京城内已是“处处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的街市景象。
瓦舍就诞生于这个开放的城市肌理中。所谓瓦舍,又称“瓦子”,通常是一个聚集了数十座勾栏的综合性娱乐区。勾栏原指围成栅栏的演出棚,里面设有戏台和观众坐席,观众可以买票入内。这种固定的、有顶棚的演出空间,与过去走街串巷、随演随散的百戏表演完全不同。它需要一块较为宽敞的地段,需要持续的客流,更需要对街道空间的长期占用。只有在坊墙倒塌、临街建筑合法化的前提下,这样的场所才可能出现。因此,勾栏瓦舍的出现是宋代城市空间制度变革的直接结果。没有空间上的开放,即便有再旺盛的娱乐需求,也只能停留在节日集会的临时舞台上。
卖艺与卖票: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
瓦舍最重要的特点,不是演出本身,而是它形成了一套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每个勾栏在入口处设“看栏”,观众付钱后才能入内,称为“看钱”。不同的勾栏上演不同的节目,大小不一,有的可容纳上千人。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的瓦舍“大小勾栏五十余座”,其中最大的“象棚”可容数千人。这意味着每日的客流足以支撑一个庞大的演出产业。
支撑这套模式的是专业分工。瓦舍里有专门的组织者,相当于今天的演出经理,负责租场地、定票价、排档期;艺人也高度职业化,有的专攻杂剧,有的专攻说书,有的演傀儡戏、影戏、杂技。艺人们还结成行业团体,如“书会”是话本作者的团体,“社会”是艺人的行会组织。这种分工协作使演出质量和产量都能跟上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瓦舍内往往配有酒肆、茶坊、食店,观众看完演出还可以消费,形成了复合型的商业生态。
这种商业模式之所以在宋代成熟,是因为城市里出现了一大批有闲暇、有余钱的市民阶层。他们不一定是大商人,也包括手工业主、伙计、官府吏员、闲汉等。他们每天工作结束后需要娱乐放松,而瓦舍正好提供了标准化、可预算的消费项目。娱乐被定价,意味着它不再是贵族的特权或节庆的偶然恩赐,而成为普通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这是勾栏瓦舍区别于前代所有演出的根本之处。
说话、杂剧与市民趣味
瓦舍的节目内容为市民量身打造。其中最流行的是“说话”,即职业说书人讲故事的表演。说话大体分“小说”“讲史”“说经”等门类。“小说”多讲爱情、公案、豪侠故事,情节紧凑,贴近市民生活;“讲史”则以历史故事为主体,比如三国、五代题材。说书人讲故事时使用的底本叫“话本”,后来被整理成文字,直接成为明清白话小说的源头。
杂剧也是瓦舍的一面旗帜。宋杂剧脱胎于唐代参军戏,最初以滑稽调笑为主,后来逐渐加入情节和角色分工,形成一种有歌有舞有故事的戏剧形态。瓦舍里还有傀儡戏、影戏、诸宫调等。这些节目有一个共同点:它们不追求士大夫所推崇的雅正,而是以悬念、笑料、惊险、情感起伏来吸引观众。三国故事、杨家将故事、包公断案故事,这些今天家喻户晓的题材,很多正是通过瓦舍的说书人和杂剧演员才传遍民间。
这些娱乐内容实际承担了一种“民间叙事”的功能。它们塑造了市民对历史的想象,也传递了朴素的善恶报应、忠奸对立观念。与儒家经典和官方史书不同,瓦舍里的历史是充满戏剧性的、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它也使得底层民众得以共享一套文化语言。可以说,勾栏瓦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市民为主体受众的公共文化平台。在这里,观众不只是被动接受,他们的口味会直接影响艺人的创作,热门故事会被反复改编,冷门节目会被淘汰。这种反馈机制,是前代宫廷演出和庙会百戏所不具备的。
税收与禁令:国家与娱乐场的距离
一个如此热闹且能赚钱的行业,政府自然不可能视而不见。宋代国家对瓦舍的总体态度是:容忍其存在,从中收税,同时划出红线。瓦舍的演出和酒食买卖都需要缴纳“免行钱”等商税,这为地方官府带来了一笔可观的收入。所以,地方官往往愿意把瓦舍留在城市里,而不是一概取缔。
但娱乐场所聚集大量人群,也容易滋生事端。官府担心聚众闹事、传播谣言,更怕有人借演戏“讥讽朝政”。因此宋朝多次颁布禁令,规定“凡以杂剧言词讥讽政事者,流”等惩罚。南宋临安府的瓦舍甚至一度被要求“不得搬演”。然而这类禁令往往难以彻底执行,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执法成本过高,瓦舍散布各处,演出内容又易变;其次是官府本身也需要娱乐,节日庆典时还会调瓦舍艺人来演出;再次是许多官员和士绅本身就爱看戏。结果就是,禁令时断时续,瓦舍却一直存在。
这组矛盾折射出国家治理的困境:随着城市商业化发展,民间社会的活力已经超出了行政管制所能覆盖的力度。政府可以选择强力镇压,但这会同时切断税收来源和民间好感;也可以选择完全放手,却又担心失控。最终,宋代采取了一种带有弹性的监管方式:平时放任,关键节点干预。这种模式后来被元明清继承,成为一种长久的制度传统。
从瓦舍到书场:文化的市场化和长远回声
勾栏瓦舍在宋代确立的文化生产机制,并没有随着南宋灭亡而消失。它的许多遗产一直渗透到后世。最直接的是杂剧:宋代杂剧在金代演变为院本,在元代升华为元杂剧,成为中国古典戏剧的一座高峰。话本则在书坊的推动下被大量印刷,成为白话小说的源头。明代《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章回小说,与宋元瓦舍的讲史话本有直接的继承关系。可以说,没有勾栏瓦舍,就不会有后来的市井文学和戏曲繁荣。
更深层的影响在于,它创造了一种“文化市场”的空间形态。在瓦舍中,文艺作品的价值由观众的钱袋决定,而不是由士大夫的品评决定。这虽然不是完全的商业自由,也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但毕竟让民间创作获得了经济独立。这种模式在明清的茶馆、戏楼中继续演化,直至近代都市的剧场和电影院。中国传统社会中,娱乐长期与祭祀、节令绑定,而勾栏瓦舍率先把娱乐从仪式中剥离出来,变成一种可以随时消费的个人选择。这个转变的历史意义,怎么估计都不为过。
当然,勾栏瓦舍的繁荣也有其边界。它主要存在于汴京、临安这类大都市,州县和乡村仍然以社火、庙会为主要娱乐形式;演出的观众和创作者大多为男性,女性艺人大多是边缘角色。而且,瓦舍的商业化始终处在国家权力的阴影之下,一旦社会动荡,这种脆弱的文化产业就会迅速萎缩。但它毕竟证明了一个道理:当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民众的娱乐需求会成为一股塑造公共空间、推动文化生产的巨大力量。
回望勾栏瓦舍,我们看到的是一座座卖票的戏棚,但背后站着的,是一个正在从农业社会中缓慢剥离出来的城市社会。宋代的统治者和市民也许都没有意识到,这些热闹喧哗的娱乐场所,正在为中国文化的下一个千年预订一种更世俗、更贴近普通人的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