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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第十二

作者:诸葛亮(传)朝代:三国类别:兵书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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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混乱的政治,指的是精简官职、合并职能,去除浮华、回归质朴。如果细小的隐患不加以杜绝,必然形成复杂的祸端;如果微小的苗头不加以清除,必然酿成巨大的灾祸。如果三纲不正、六纪不理,那么大的混乱就会产生。所以治理国家的人,圆的不离开规,方的不离开矩,根本的不离开末节,施政不离开正道,万事都能成功,功业可以保持。军队的混乱,纷纷扰扰,各有各的治理之道。贤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施政应当有先后顺序:先整理纲常,后整理法纪;先整理法令,后整理刑罚;先整理近处,后整理远处;先整理内部,后整理外部;先整理根本,后整理末节;先整理强势,后整理弱势;先整理大事,后整理小事;先整理自身,后整理他人。因此,纲常理顺了法纪就能推行,法令理顺了刑罚就能实施,近处理顺了远方就能安定,内部理顺了外部就能端正,根本理顺了末节就能通达,强势理顺了弱势就能伸展,大事理顺了小事就能施行,上级理顺了下级就能端正,自身理顺了他人就会敬重。这就是治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