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月初二
扬州十日记·五月初二安民与焚尸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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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五月初二日,官府传令已安置官吏并持安民牌告谕百姓勿惊,又令僧人焚化积尸,焚尸簿所载数目达八十万余。
阅读提示
阅读时可将安民牌告谕与焚尸簿数字对读,注意正文明确将落井投河、闭门自焚上吊及被掳者排除在八十万余数目之外。
安民牌焚尸簿八十万余府道州县
初二日,传令府、道、州、县已经安置官吏,拿着安民牌遍告百姓,不要惊慌害怕。
又告谕各寺院僧人焚化堆积的尸体,而寺院中藏匿的妇女也为数不少,也有因惊恐饥饿而死的。
查焚尸簿记载的数目,有八十万余,那些落井投河、闭门自焚上吊的不在其中,被掳走的不在其中。
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
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
查焚尸簿载数,其八十万余,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不与焉,被掳者不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