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文仲说僖公请免卫成公第四十
作者:佚名朝代:春秋至战国类别:国别体史书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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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地的盟会上,晋国人逮捕了卫成公并把他押送到周王室,派医生用鸩酒毒杀他,但卫成公没有死,医生也没有被处死。
臧文仲对鲁僖公说:“卫君大概是无罪的。刑罚只有五种,没有暗中施行的,暗中施行就是忌讳。大刑动用军队,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轻刑用鞭打,这是用来威慑百姓的。所以重刑在野外执行,轻刑在市朝执行,五种刑罚分三等执行,没有暗中施行的。现在晋国人用鸩酒毒杀卫君而没有成功,也不追究派去的使者,这是忌讳并厌恶杀他。如果有诸侯为他求情,一定会赦免他。我听说:地位相等的人互相体恤,所以才能有亲睦的关系。诸侯有了祸患,其他诸侯应当体恤他们,这是用来训导百姓的。您何不请求赦免卫君,以向诸侯显示亲善,并且以此触动晋国?晋国刚刚得到诸侯的拥护,他们也会说:‘鲁国不抛弃自己的亲族,我们也不能厌恶他。’”鲁僖公很高兴,送去了二十双玉,于是赦免了卫成公。
从此以后,晋国到鲁国聘问,礼遇比别的诸侯高一个等级,即使爵位相同,赠送的礼物也更加丰厚。卫成公听说是臧文仲促成了这件事,便派人给他送去礼物。臧文仲推辞说:“作为外臣,我的话不能超出本国国境,不敢因此涉及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