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为政既成第七十三
作者:佚名朝代:春秋至战国类别:国别体史书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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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一,五位属大夫前来汇报政事。桓公挑选其中政绩少的人加以责备,说:“划定土地、分配百姓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唯独你政绩少?教化不善则政事得不到治理,第一次第二次可以宽恕,第三次就不再赦免。”桓公又亲自询问,说:“在你的属地里,有居家行义好学、孝敬父母、聪慧仁厚、在乡里闻名的人,有就要报告。如果有而不报告,这叫埋没贤明,要判五等罪。”官员办完事后退下。桓公又问:“在你的属地里,有勇力过人、才能出众的人,有就要报告。如果有而不报告,这叫埋没贤才,要判五等罪。”官员办完事后退下。桓公又问:“在你的属地里,有不孝敬父母、不敬爱乡里、骄横暴躁、不服从上级命令的人,有就要报告。如果有而不报告,这叫庇护恶人,要判五等罪。”官员办完事后退下。五位属大夫于是回去整顿自己的属,属整顿县,县整顿乡,乡整顿卒,卒整顿邑,邑整顿家。因此,普通人中有善行,就能被举荐;普通人中有恶行,就能被惩罚。政事已经成功,用来防守则坚固,用来征伐则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