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分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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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国土广大、君主尊贵的国家,没有不是由于刑罚严厉而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于天下的。因此,君主划分爵位、制定俸禄,那么法令必须严格并加重。国家治理得好,百姓就安定;政事混乱,国家就危险。刑罚重符合人之常情,禁令轻则违背实际情况。况且,拼命出力是百姓所拥有的,人情没有不是拿出全部力量来求得他们所想要的东西;而喜好和厌恶,是君主所控制的。百姓喜好利禄而厌恶刑罚。君主掌握好恶来驾驭百姓的力量,实际情况不应该有失误,然而禁令轻而事情有失误,是因为刑赏不当。君主治理百姓不依靠法律来做好事,像这样,就是没有法律了。
所以治理与混乱的道理,应当以区分刑赏为急务。治理国家的人没有不有法律的,然而有的存在有的消亡;消亡的原因,是他们的刑赏制度不加区分。治理国家的人,他们的刑赏没有不有区分的:有的把不同当作区分,这不能称为区分;至于明察的君主的区分,是独特的区分。因此他的百姓重视法律而畏惧禁令,希望不要犯罪而不敢企求奖赏。所以说:不等到刑赏实施,百姓就从事于所应做的事了。
因此,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善于把制止奸邪作为要务。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法律通晓人情,关系到治理。那么,去掉隐微奸邪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要务必使他们互相监视彼此的情况。那么怎样使他们互相窥探呢?回答说:大概就是实行邻里连坐罢了。禁令尚且牵连到自身,道理上不得不互相窥探,唯恐不能免罪。有奸邪之心的人不能让他们得逞,因为窥探的人多了。像这样,就会谨慎自身而窥探他人,揭发奸邪的秘密。告发过错的人免罪受赏,隐藏奸邪的人必定被牵连处刑。像这样,奸邪之类就会被揭发出来。奸邪不容许有细小的遗漏,是因为私下告发和连带责任的制度造成的。
治理法令最英明的,是依靠权术而不依靠人。因此,有治国之术的国家,不使用虚名就没有错失,境内一定得到治理,这是依靠权术。亡国使得军队公开在其境内横行,却不能围堵禁止,是因为依靠人而没有权术。自己攻击自己的,是依靠人;攻击别人的,是依靠权术。所以有治国之术的国家,去掉空言而依靠法律。
凡是功绩合乎规定的虽然可以知道,但刑罚中涉及言论的过错却难以发现,因此刑赏被两可的情况所迷惑。所谓合乎规定而难以知道的,是奸邪的功绩。臣下过错的难以发现,是失误的根源。遵循道理不能看到虚假的功绩,测度人情会诡诈于奸邪的根源,那么这两方面怎能不双双失误呢?因此,虚浮的人在内树立名声,而空谈的人在外谋取利益,所以愚笨、怯懦、勇敢、智慧的人相互勾结,用虚浮的道理迎合世俗而容身于世。因此法律不被使用,而刑罚不加到罪人身上。像这样,那么刑赏怎能不包容两可的情况?实际情况本来有一定限度,而道理失去了衡量标准;衡量标准的失去,不是法律造成的,而是法律确定后却任用智巧造成的。放弃法律而任用智巧,那么接受政事的人怎能尽到他们的职责?职责与事情不相符合,那么法律怎能没有失误,而刑罚怎能不烦乱?因此赏罚混乱,国家政策差错,是因为刑赏不分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