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选举三

作者:脱脱等朝代: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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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令史、译史。皇统八年规定,初次考核晋升一阶,女真人依照本人原有法则,其他人越过进义,每三十个月各晋升两阶,满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授予正六品以下、正七品以上官职。正隆二年,改为五十个月晋升一阶。初次考核,女真人晋升敦武校尉,其余人晋升保义校尉,满一百五十个月出任官职,属于正班授予从七品。如果从枢密院、御史台、六部转到省里任职的,将此前已经完成的考核月数累加计算来出任官职。大定二年,又恢复三十个月晋升一级,也是满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授予正品或从七品。枢密院、御史台、六部以及其他府司转到省里但未满考核期的,按三个月折算为两个月,一次考核授予从七品,两次考核授予正七品,三次考核授予六品。三年,制定标准,满七十五个月出任官职的,初次任命上县令,第二次中县令,第三次下县令,第四、五次录事,第六次下县令,第七次中县令,第八次上县令。满一百五十个月出任官职的,初次任命刺同、运判、推官等,第二、三次中县令,第四次上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大定二十七年,规定一次考核以及未完成考核的,授予从七品,必须经历三任县令,到第五任才晋升为正七品。两次考核以上的授予正七品,第二任降格任县令,第三、四任都授予正七品,第五任则晋升为六品。三次考核以上的授予六品,第二任降为正七品,第三、四任授予六品,第五任则晋升为从五品。

省女直译史。大定二十八年,规定从现任从七品、从八品官员中,挑选六十岁以上的人考察任用。明昌三年,选取在职的契丹译史中精通女真、契丹文字的人,如果没有,则从以前省里契丹译史出任官职的人员以及国史院女真书写人员、现任七品、八品、九品官员中选充。

省通事。大定二十年规定,三十个月晋升一阶,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一次考核或两次考核授予八品,三次考核授予从七品,其余与部令译史等同免差役。

御史台令史、译史。皇统八年考核晋升的规定,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正隆二年规定,一百五十个月出任官职,都是九品,属于正班。大定二年,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都以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其出任官职,一次考核、两次考核都授予九品,三次考核授予八品。明昌三年,裁撤现任吏员,采用三品职事官子弟考试合格者,以及参加终场考试的举人在本台考试补用者,如果不足,从枢密院、六部现任品官,以及契丹品官子孙兄弟中选拔充任。承安三年,下令凡补用一人必须询问众人意见,虽然是公开选拔,也担心久而久之滋生弊端。况且这些人又在书史之上,不经考试直接任用,本台出身途径似乎过于优厚,于是下令除了本台班内祗、令译史的名额外,在考试枢密院令译史的人员中按名次录用,如果不足,就从随部班祗令译史上名次中转充。如果需要用终场举人的名额,则让三次参加终场考试的举人,每科考试后与其他应试书史的人同场考试,按成绩名次录用。女真人十三人,其中班内祗六人,终场举人七人。汉人十五人,其中班内祗七人,终场举人八人。译史四人,其中班内祗二人,终场举人二人。

枢密院令史、译史。令史。正隆二年,规定考核晋升与省里相同,出任官职授予正班正、从八品。大定二十一年,规定元帅府令译史三十个月晋升一级,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一次考核、两次考核授予八品,三次考核授予从七品。十四年,于是命令内祗、以及三品职事官承荫人、与四品五品班祗,以及吏员一同考试,考中者录用。

十六年,规定一次考核、两次考核的,初次任录事、军判、防判,再次任上簿,三次中簿,四次同初次,五、六次下县令,七、八次中县令,九、十次上县令。(二十六年,两次考核的免去一次下县令的任期。)三次考核以上的,初次任上县令,二次中县令,三次下县令,四次录事、军判、防判(二十六年免除此任命),五次下县令(二十六年也免除此任命),六、七次中县令,八次上县令。十七年,规定考试补用緦麻袒免以上宗室郎君。又规定,三品职事官子弟设四人,吏员二人。

睦亲府、宗正府、统军司令译史,考核晋升和出任官职,与御史台、六部相同。部令史、译史,皇统八年规定,初次考核三十个月晋升一阶,女真人依照本人规定,其余人越过进义,第二、第三次考核各晋升一阶,第四次考核同时晋升两阶,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八品以下官职。正隆二年,考核晋升与省右职令史相同,出任官职九品。大定二十一年,宗正府、六部、御史台、统军司令史,番部译史,元帅府通事,都三十个月晋升一阶,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入班,一次考核、两次考核授予九品,三次考核以上授予八品。十四年,将三品至七品官承荫子孙混合考试充任,不久认为不合理,命令以四品五品子孙及吏员考试合格者,依旧例补用,六品以下不参与。十五年,命令免差役。十六年规定,一次考核、两次考核的,初次任上簿,再次任中簿,三次下簿,四次上簿,五次录事、军判、防判,六、七次下县令,八、九次中县令,十次上县令。三次考核以上的,初次任录事、军判、防判,再次任上簿,三次中簿,四次同初次,五次下县令(后来免除此任命),六、七次下县令,八次中县令,九次上县令。按察司书吏,从终场举人中选拔补用,晋升加级和出任官职与御史台、六部相同。

所有内外诸吏员的制度,自正隆二年,规定知事孔目的出身和俸给,凡是都目都由朝廷差遣。海陵初年,除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吏员外,其余都是杂班,于是召集诸吏员在昌明殿,告谕说:“你们不要因为班次稍低就感到遗憾,如果真有才能,会破格提拔任用。”又规定少府监吏员,用内省司旧吏员、以及外路考试合格司吏补用。

大定二年,户部郎中曹望之说:“各处胥吏过多,请求裁减一半。”下诏胥吏不变,但禁止使用贴书。又命令县吏空缺,则推举行为端正、被乡里敬重的人充任。三年,因为外路司吏长久不开迁转调,往往勾结豪强作奸,命令与孔目官每三十个月转调一次,移往别处。七年,下令随朝司属吏员、通事、译史兼任杂班的时间,如到达部里任职的都不算。又下诏吏人凡犯贪赃罪被罢免的,即使遇到赦免,而没有特旨,不许再录用。又命令京府州县及转运司胥吏的数目,根据其户口与赋税的多少,增减。十二年,皇上对宰相说:“外路司吏,只按名次上下,恐怕未必得人。如果下属中有廉洁谨慎、熟习吏事的,委托所属官员保举。考试不合格的,发付随朝接近下等局分承应,等待再试。他们既然知道不能免试,必定会尽心以求进步。”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上封事的人说:“各州府吏人不应考试补用随朝吏员,请求用五品以上子孙考试补用。大概职官后代清廉勤勉的多,所以可以任用。”尚书省说:“吏人考试补用的方法,实行已久,如果只收承荫人,又恐怕不熟悉案牍,或许会导致败事。旧规定只允许五品职官子孙投考,现在省部考试的人还少,是因为规定的标准还不够宽。”于是制定标准,散官五品而任七品,散官未到五品而职事五品,其兄弟子孙已承荫的都允许投考,而六部令史中吏人考试补用的仍旧。泰和四年,签河东按察司事张行信说:“自从取消调动法后,吏员势力逐渐加重,任意强取豪夺,百姓不敢吭声。现在又没有朝廷差遣的都目,只让上名吏员兼管经历六案文字,与同类分受贿赂。吏目总共三十年才能出任官职,常在本处侵渔,不便。”于是制定标准,依旧三十个月调转,期满出任官职,以杜绝把持州府的弊端。八年,根据佥东京按察司事杨云翼的建议,书吏、书史都不用本路的人,以别路书吏允许特别推荐申报部里的分类考试,录取合格者补用。

所有右职官,天德年间规定,忠武以下给予差使,昭信以上两次除授一次差使。大定十二年,下令镇国以上即由省里授官。十三年,规定明威授下县令,宣威授中县令,广威授上县令,信武暂授下县令,宣武、显武免差使,暂授丞簿。又规定宣武、显武,有功绩的授上簿,无过失的授中簿。二十六年,规定晋升到宣武、显武才允许出任官职。又因旧制总共经历五任县令要呈报尚书省,下诏减为四任。明昌三年,因诸司任命,候缺近三十个月,对选调有阻碍,今后依旧两次除授一次差使,等到员缺相配合,再恢复旧制。

泰和元年,因县令空缺,近的十四个月,远的达十六个月,是因为现行规定,官至明威的都授县令,或者犯选格并有过失永久记录的人,如果带有明威衔的人也授县令,这是没有区别。于是下令曾有过失永久记录及犯选格的,女真人延至广威,汉人至宣武,才授县令。又因候缺的簿丞,近的十九个月、远的二十一个月,按照现行规定官至宣武、显武、信武的应授丞簿,于是命令只要曾有过失永久记录,直到明威才授丞簿。又吏员规定,凡诸右职正杂班(指无资历者,班内祗同。),都验明官资授官。带忠武以下者给予监当差使,昭信以上拟授诸司,仍两次除授一次差使。宣武以上授中簿(有功绩的授上簿),明威授下县令,宣威授中县令,广威授上县令,总共经历县令四任,如带定远衔已历县令三任的,都呈报尚书省,如果曾有过失永久记录及犯选格(凡曾犯公罪追官、私罪解任、及犯赃、廉访不好、并体察不堪临民,称为犯选格。)女真人选至武义,汉人诸色人武略,都授诸司,都是两次除授一次差使。如果到明威才授丞簿,女真人晋升至广威,汉人、诸色人晋升至宣威的,都任两任下县令,一任中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贞祐三年,规定晋升到宣武的,都授诸司,也是两次除授一次差使。凡不犯选格的,如怀远方授丞簿,到安远则授下县令、上县令各一任,呈报尚书省。四年,又因为官至怀远授下县令,定远授中县令,安远授上县令,四任后呈报尚书省。

检法、知法。正隆二年,曾规定六部所用人数及选取标准,初次考核、两次考核都授司候,三次考核授上簿。五年,规定十年以内的初次考核授下簿,两次考核授中簿,三次考核授警判。十年以外的初次考核授第二任司候,两次考核授上簿,三次考核则授市丞。大定二年,规定曾三次考核的,不拘十年内外,都授八品录事、市令,拟授应当得到的本门官职。除授,旧制给札付,大定三年开始发给告敕,用律科人担任。七年,规定,根据考试名次勾取,如同勾省令史的制度。二十六年,命令三次考核授录事,以后则两次除授一次差使。

女直知法、检法。大定三年规定,用台、部、统军司出任官职的令译史,曾任县佐、市令、差使人内奏差,考满比原出身升一等,依随路知事例给敕,以三十月为一任。明昌五年,从省、院、台、部、统军司令译史书史内拟定,五十岁以下、无过失、行为谨慎,考试一月,以能者充任,再次留任的升一等,一次考核的初次任上县令,二、三次中县令,第四次上县令、两次考核升二等,呈报尚书省。

太常寺检讨二人。正隆二年,五十月晋升一阶,女真人晋升敦武,其余人进义,一百五十月出任官职,属杂班。大定二年,规定以三十月晋升一阶,一百二十月出任官职,属正班九品。

省祗候郎君。大定三年,规定袒免以上亲属中愿意承应且已考试合格但无空缺收补的人,以及一品官的儿子,已经引见后,只在班祗候,三十个月依次升迁。初次任职授予正七品或从七品,第二次任职呈报尚书省。内祗在班,初次和第二次任职授予正八品或从八品,第三、四次授予从七品,然后呈报尚书省。班祗在班,初次任职授予九品,第二次和第三次授予正八品或从八品,第四、五次授予从七品,然后呈报尚书省。以上三等,都以六十个月为满期,各升迁一级。大定八年,制定制度,先服役六十个月以考察其才能,不能干的人晋升一级官职后罢免。有才干的人再管理六十个月。每三十个月升迁加官,一百二十个月为满期,必须任用认识女真字的人。大定十六年,制定制度,用制文考试他们,能解说制文含义的为合格。大定十八年,规定一品官的儿子,初次任都军,二次任录事、军防判,三次任都军,四次任下等县令,五、六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内祗,初次任录事、军防判,二次任上等主簿,三次同初次,四次任录事,五次任都军,六次任下等县令,七次任中等县令,八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班祗,初次任上等主簿,二次任中等主簿,三次同初次,四次任录事、军防判,五次任录事,六次任都军,七次任下等县令,八次任中等县令,九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

国史院书写。正隆元年,制定制度,女真书写,考试用契丹字书翻译成女真字,限定三百字以上。契丹书写,要求熟悉契丹大小字,用汉字书史翻译成契丹字三百字以上,并作诗一首,或五言七言四韵,用契丹字出题。汉人则考试论一道。升迁考核外出任职同太常检讨。

宗室将军。六十个月为一任,初次任刺史或同知,二次任都军,三次任刺史或同知,四次任从六品。副将军由七品外出任职的人充任。明昌元年,以九十月为满期,中都、上京初次任从七品,二次任录事、军防判,三次进入本门户。其余路,初次任录事、军防判,二次任上等主簿,三次进入本门户。承安二年改为司属令作为随朝官。

内侍御直。内直六十四人,正隆二年规格,长行人五十个月升迁一级,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升为进义,没有出身。大定二年规格,同上。大定六年,重新制定收补内侍的规格,能背诵一部大经,或在《论语》《孟子》内能背诵一部书,并且善于书写札子的人,每月给俸禄八贯石,稍微识字能书写的人七贯石,不识字的人六贯石。泰和二年,因为参用外官失去了防微杜渐之道,于是创立寄录官名,以专门任用他们,既足以酬劳他们,又没有侵官之弊。

凡是宫中各局分,大定元年,世宗对各局分承应人说,班序俸给过于泛滥,正隆时又没有出身,过于苛刻,而且官品不以劳逸为制度,于是命令重新制定。大定六年,告谕有关官员说:“宫中各局分承应人,有年满数差遣的人,往往苦于拖延,而最终不得差遣。那些被差遣的人,又大多不通晓文字且不干练,所以公私都不便利。现在听从自愿出局的人,愿意留下的各增加其官秩,依旧承应。那些十人长,虽然年老但愿意留下的也增加官秩,作为长行承应,其余按例放还。”大定七年,诏令宰臣说:“女真人从来各局分不收纳充任祗候。可自今以后除太医、司天、内侍外,其余局分一并令其收纳充任勾当。”

护卫,正隆二年规格,每三十个月升迁一级,初次考核,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升为保义,一百五十个月外出任职,授予从五品以下、从六品以上的官职。大定二年规格,改为初次升为忠勇,一百二十个月外出任职。大定十四年官制,从下增加两重,于是命令女真人初次升为修武,其余人升为敦武。大定十八年,规定初次授五品的人下次降授六品,第三次恢复授从五品。初次任六品的人不降,第四任升授从五品,再次勒留的人各升迁一级。明昌元年资格,初次任职不算资历,不勒留的人,初次从六品,二、三任同上,第四任升从五品。勒留的人,初次从五品,二、三同上,第四任正五品。再次勒留的人,初次正五品,二同上,第三任少尹,第四任刺史。明昌四年,降作六品、七品授官。贞祐制度,一考授八品,两考授县令,三考授正七品,四考授六品。五年,规定一考的人注授上等县令。两考的人一任正七品后降为从七品,两任正七品后升六品。三考的人正七一任后回降,再任正七品升六品。四考的人,三任六品升从五品。

符宝郎,十二人,正隆二年规格,都同护卫,外出任职与从七品授官。大定二年规格,都同护卫。大定十四年,初次收补。其余人升为进义,大定二十一年,英俊的人与六品授官,平常人只与七品授官。

奉御,十六人,由内驸马充任,旧名入寝殿小底。大定十二年,改为今名。正隆二年规格,同符宝郎。大定二年,外出任职从七品。

奉职,三十人,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大定十二年改为今名。正隆二年规格,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经历进义,没有出身。大定二年规格。外出任职正班九品。大定十四年制定新官制,从下增加两重,女真人初次考核进义,其余人进义副尉。大定十七年规格,有荫的人初次任中等主簿,二次任下等主簿,无荫的人注授县尉,以后则依规格。明昌元年规格,有荫的人每勒留一考则减一资。明昌二年,以八品外出任职。明昌六年定格,初次任录事、军防判,正从八品丞,二次任上等主簿、三次任中等主簿,四次任正从八品,如果不犯选格则免除此授官,五次任下等县令,六、七次任中等县令,八次任上等县令。勒留一考的人升为下等县令,四、五次任中等县令,六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勒留两考的人升为上等县令,二次任中等县令,三、四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凡是奉御奉职的外出任职,大定十二年增为一百五十月,二十九年恢复旧制,承安四年再次增加。

东宫护卫,正隆二年,外出任职正班从八品。大定二年,正从七品。初次收补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保义。

阁门祗候,正隆二年规格,女真人初次升为敦武,其余人保义,外出任职正班从八品。大定二年规格,外出任职从七品。大定八年定格,初次任都军,二次任录事,三次任军防判,四次任都军,五次任下等县令,六次任中等县令,七次任上等县令。已经带有明威衔的人即任下等县令,二次任录事、军防判,三次任都军,四次任下等县令,五次任中等县令,六次任上等县令。泰和四年格,初次任都军,二次任录事、军防判、三次任下等县令,四次任中等县令,五次任上等县令。

笔砚承奉,旧名笔砚令史,大定三年,改为笔砚供奉,后因避显宗讳,又改为今名。正隆二年,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经历进义,没有出身。大定二年规格,初次考核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保义,外出任职正班从七品。吏格,初次任都军,二、三次任下等县令,四、五次任中等县令,六次任上等县令。

妃护卫,正隆二年规格,与奉职同。大定二年,外出任职与八品。

符宝典书,四人,旧名牌印令史,由皇家袒免以上亲、有服外戚、功臣子孙担任。正隆二年规格,外出任职九品。大定二十八年,外出任职八品,二次任上等主簿,然后检验官资注授。

尚衣承奉,天德二年规格,由班内祗入选充任。大定三年,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升为进义,外出任职九品。

知把书画,十人,正隆二年规格,与奉职同。大定二年,外出任职九品。大定十四年规格,同奉职。大定二十一年定格,有荫的人,初次任中等主簿,二次任军器库副,以后依本门户差注。无荫的人,给予差使。

凡是以上各局分承应人,正隆二年规格,有出身的人都以五十个月为一考,五考外出任职,无出身的人五十个月只升迁一级。大定二年、三年规格,都以三十个月为考,升迁一级,四考外出任职。大定十二年,又增加为五考。大定二十九年,又改为四考。承安四年,又改为五考。自大定十二年,凡是增加考数的,只有护卫不在此例。

随局内藏四库本把,二十八人,正隆二年规格,同奉职。大定二年规格,十人长,每三十个月升迁一级,四考外出任职九品。长行,每五十个月升迁一级,初次考核女真人敦武,其余人进义。转为十人长的人以后依亲军例,转为五十人长的人以三十个月升迁加官,虽然未到十人长而升迁加官至敦武的人,依本门户外出任职。大定十二年,增加为五考。大定二十一年规格,与知把书画同。大定二十八年,在合格监同人中,从下选差。明昌元年,如八贯石本把缺额,从六贯石局内选。明昌六年,一半从随局承应人内选。左右藏库本把,八人,规格同内藏。大定二十九年设置,三十个月升迁一级,一百二十个月外出任职。仪鸾局本把,大定二十七年,三人。明昌元年,设置十五人,规格比内藏本把。尚食局本把,四人,大定二十八年设置,规格同仪鸾。尚辇局本把,六人,大定二十八年设置,规格同仪鸾。

典客署书表,十八人,大定十二年,从班内祗和终场举人中行为谨慎端正的人,考试三国奉使接送礼仪和往复书表,规格同国史院书写。大定十四年,让认识汉字的班内祗一同考试补用。大定二十四年,终场举人外出任职八品注授上等主簿,次任下等主簿,三任依本门户。明昌五年,再次允许终场举人中材质端伟、言语辩捷的人,与内班祗一同考试,授予正九品官职。

捧案,八人,大定十九年,从已承三品官荫的人中,命宣徽院拣选仪观修整的人,规格同尚衣承奉。大定二十一年,规格同知把书画。

擎执儤使,大定四年,从内职及承奉班内选。明昌六年,从皇家袒免以上亲中选,不足则从外戚,以及三品以上散官、五品以上职事官中应荫子孙弟兄侄,由宣徽院选有德而形貌美好的人。

奉辇,旧名拽辇儿,大定二十九年更名,规格同擎执。

妃奉事,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大定十一年又名妃奉职,大定十八年改为今名。规格同知把书画。

东宫妃护卫,十人,大定十三年,规格同亲王府祗候郎君。大定二十八年,有荫的人任副巡检、讥察,无荫的人任司军、军辖等官职。东宫入殿小底,三十个月升迁一级。初次考核,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升为保义。吏格,有荫无荫的外出任职,初次八品,二次任上等主簿,三次任中等主簿,四次任八品。五次任下等县令,六次任中等县令,八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东宫笔砚,五十个月升迁一级,一百五十个月外出任职正班九品。无荫的人差使。有荫的人,大定二十一年规格,与二十一年知把书画规格同。

正班局分,尚药、果子本把、奉膳、奉饮、司裀、仪鸾、武库本把、掌器、掌辇、习骑、群子都管、生料库本把。大定二十一年规格,有荫的人,与知把书画规格同。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各局分长行都经历三百个月。十人长九十月外出任职。

杂班局分,鹰坊子、尚食局厨子、果子厨子、食库车本把、仪鸾典幄、武库枪寨、司兽、钱帛库官、旗鼓笛角唱曲子人、弩手、伞子。贞元元年,规定弩手、伞子、尚厩局小底、尚食局厨子,都授官为府州作院都监。大定二十九年,长行三百个月、十人长九十月外出任职。弩手、伞子四百个月外出任职。其他局分,如秘书监楷书及琴、棋、书、阮、象、说话待诏,尚厩局医兽、驼马牛羊群子、酪人,都没有出身。

侍卫亲军中的长行,最初招收时,晋升一级,女真人授予敦武,其余人授予进义。每五十个月晋升一级。按次序转为五十人长时,则每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如果五十人长内部晋升到武义,就以五十人长的本门户出职。五十人长每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六十个月出职,属于正班,授予九品官职,有荫庇的人授予八品官职。如果转为百人长,则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六十个月出职,属于正班八品,有荫庇的人授予七品。大定六年,百户任满,有荫庇的人注拟七品都军、正将,无荫庇的人以及五十户有荫庇的人,注拟八品刺郡、都巡检、副将。五十户无荫庇的人以及长行有荫庇的人,注拟县尉,无荫庇的人注拟散巡检。大定十六年,有荫庇的百户,初次任县令,第二次任都军、正将,第三、四次任录事,第五次任下令,第六次任中令,第七次任上令,然后回呈省里。无荫庇的人,初次任都军、正将,第二次任录事,第三、四次任副将、巡检,第五次任都军、正将,第六次任下令,第七次任中令,第八次任上令,回呈省里。这是说识字的人。不识字的人,初次只任县尉,其次任主簿。大定二十一年,有荫庇的人初次任中簿,第二次任县尉。无荫庇的人初次任县尉,第二次任散巡检。此后,按照本门户,识字、不识字的人一同注拟差遣。大定二十九年,规定女真人二百五十个月出职,其余人三百个月出职。吏部规则,先考察可以亲民以及不可以的人,检验其资历,如果已经任职回来带有明威、怀远官阶的人,检验资历拟注。

拱卫直,正隆年间名为龙翔军,没有出职资格。大定二年,改龙翔军为拱卫司。规定标准:军使、什将、长行,每五十个月晋升一级,女真人授予敦武,其余人授予进义。晋升到指挥使时,则三十个月出职,晋升一级,属于正班,授予诸司都监。即使没有到指挥使,晋升到武义出职,属于杂班,授予差使。

司天的长行,正隆二年,规定五十个月晋升一级,女真人授予敦武,其余人授予进义,没有出职资格。

太医,规定相同。贞元元年,曾经罢免六十多人。正隆二年规定,五十个月晋升一级,女真人授予敦武,其余人授予进义,没有出职资格。

教坊,正隆年间有掌管城邑治理百姓的人,大定年间废止,于是规定标准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