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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官杀去留杂格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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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忌篇》说:命局中有去掉正官留下七杀的情况,也有去掉七杀留下正官的情况。
补充说:这是指五行遇到月支偏官一节中的两种情况。《格解》一书没有说明清楚,摘录在此,全部内容已经在偏官格中讨论过了。《三车一览》中论述官杀去留的说法,也附在这里,作为后学者的借鉴,就合适了。它的论述说:大概四柱中官星和七杀混杂交错,有可以去官留杀的,就以偏官论。有可以去杀留官的,就以正官论。凡是看去官留杀、去杀留官,要看四柱中官和杀谁轻谁重,天干透出的容易去掉,月支所藏的难以去掉,必须得到四柱中去官杀的神煞众多而且有力,才能去掉。去官杀的神煞,就是伤官和食神。
《喜忌篇》说:神煞相互纠缠,要仔细衡量轻重。
《继善篇》说:年柱、月柱、时柱中,最怕官杀混杂。
《易鉴》说:天干地支人元分属五音,阴阳的妙诀要审察其真义。去留的安排必须参透,祸福之中的道理自然明了。
《万金赋》说:官星害怕七杀,七杀也畏惧官星来临。官杀混杂应当寿命短促,去官留杀要仔细寻找。留官去杀不要遇到七杀,留杀去官不要遇到正官。官杀受伤的人必定夭折,更适宜用财格来定前程。
《三车》说:合去官星不算尊贵,合去七杀不算凶险。为什么?经书上说合去官星,是指四柱中的闲神合去了官星,所以不算尊贵。合去七杀是指四柱中的闲神合去了七杀,所以不算凶险。又说:大体上凶神有东西合去,就会反凶为吉。吉神有东西合去,就会反吉为凶。凶神:七杀、羊刃、劫财、败财、偏印、枭神、伤官这些神煞。吉凶神煞,还要看格局,喜欢什么神,忌讳什么神,不能固执一种说法来论。
《集说》说:贪恋合局而忘记七杀,贪恋合局而忘记官星。比如六癸日出生的人,天干透出己字,这是癸水的七杀。如果再透出甲字,甲是己的合神,就会合去己字,不再成为七杀了,这叫做贪合忘杀,阴日是以伤官来合。又比如六壬日出生的人,天干透出己字作为官星,如果见到甲木透出,甲是己的合神,合去己字,不再成为官星,这叫做贪合忘官。阳日是以食神来合。
又说:壬水遇到阳土的时候,心里怀着愤怒,引起争端是非。忽然癸水来相救,合住凶顽就不见其威猛了。这就是贪合忘杀的例子,因为是用羊刃来合杀。
补充说:阳水(壬水)时柱遇到戊土之类,性情如虎,急躁如风,其心常常怀着不平之气,偏好争斗,忽然遇到癸水(水的阴干)来合戊土之杀,那么凶顽之气自然消解,威暴就不施用了。如果没有癸水来合来解救,那么刚暴不止,不免成为屠夫狱卒之类的人,哪里会有恻隐之心呢。
又说:壬水遇到己土想要成为官星,忽然被甲木引起诉讼争端。引诱合去了真正的贵气,导致受到万千挫折。这是贪合忘官的例子,也是用食神来合官。
补充说:青阳是指甲木,真贵是指己土官星。意思是壬水以己土为官贵,怕伤怕合,如果被甲木合去官星而伤害,就会贪合忘官。将会看到忠信变成忿争,诉讼争端兴起,真贵变成下贱,遭受万般屈辱,所谓合去官星不算尊贵就是这个意思。
又说:官星和七杀相连只论七杀,官星和七杀各自分开才算是混杂。食神重复出现当作伤官看,多次出现官星按七杀论。七杀在天干、官星在地支,只按七杀论;官星在天干、七杀在地支,只按官星论。自身强旺遇到这种情况多能清贵,自身衰弱则重重灾祸。
补充说:年干是官星,月干有七杀,或者年干是七杀,月干有官星,这叫做相连,只按七杀论。或者年上为官,时上为杀,或者年上为杀,时上为官,这叫做各分,才算是混杂。食神重复出现,比如甲木见到两个丙火,或者三合成为伤官。多次出现官星,比如甲木见到两个辛金,或者地支重复出现,只按七杀论。七杀在天干,官星在地支,这叫做露杀藏官,就按七杀说;官星在天干,七杀在地支,这叫做露官藏杀,只按官星论。自身气势强健,则力量能够胜任这些官杀,多为清贵的说法;如果自身衰弱没有气势,官杀重复出现,那么祸患的到来,就不止一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