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九

唐会要卷五十九:尚书省诸司官职沿革与政务述要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tang-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59/chapter-1

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唐代尚书省诸司中与财政、礼仪、兵政等相关的官职沿革、制度变迁及重要奏议。

阅读提示

阅读本章时,可重点关注各机构官职名称的沿革、重要奏议的争论焦点以及具体事件的因果,注意区分不同时期的制度变化。文中所涉及的职官任免、奏疏批复等细节,反映了唐代行政运作的实态。

度支使户部礼部兵部刑部

尚书省诸司下度支使 乾元元年。第五琦任度支郎中。河南五道度支使。五年十二月。吕𬤇任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任句当度支使。上元元年五月。刘晏任户部侍郎。句当度支使。元年建子月。元载任户部侍郎。句当度支使。

贞元元年二月。韩滉加任度支使。五年二月。窦参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任度支使。八年三月停任。

建中元年五月十七日。度支奏报。各种钱物。以及盐井收益等。因财税新近改革。开支预算不足。在臣职司范围内。日夜忧虑。今后请求指挥各州。若不承接度支公文。擅自借用。以及擅自租赁、调换。本州府录事参军。本县令专知官。都请按同入己枉法赃罪科罚。希望财物无隐瞒。事务有条理。其应征收的各种钱物经手官员。有违期限。导致军需缺失。请停发俸禄。敕旨。依奏。当年八月。宰相杨炎上奏论说。财赋是国家根本。人民命脉。天下治乱轻重。都由它决定。因此前代慎重选择重臣主管。还怕不能成功。往往失败。大计一旦失误。天下就会动摇。先朝临时制度。宦官领其职。以五尺幼童。掌握国家根本。丰俭盈亏。即使大臣也不得知晓。无法计议天下利害。臣愚昧待罪宰相。陛下至德。惟民是恤。检查弊端。没有比这更严重的。请拿出归还有关部门。然后可以议政。皇上同意。下诏今后财赋。都归左藏库。一律用旧制。每年进献三五十万入大盈库。而度支先以全数奏报。当初。国家旧制。天下财赋。都纳于左藏库。太府四时奏报。尚书比部核查收支。上下相互制约。没有大失误。到第五琦任度支盐铁使时。京师豪将多。索取无节制。琦不能禁止。于是将租赋全部进献大盈内库。以满足天子之意。天子认为取用方便。所以不再拿出。因此天下公赋。成为君主私藏。有关部门不得窥其多少。国用无法计算盈亏。将近二十年。宦官以冗名持账簿领其事者。三百人。都在其中领取俸给。勾结牢固。不可动摇。到炎为相。一句话恢复旧制。朝廷内外称赞。

贞元初。度支杜佑。让钱谷事务。推荐李巽代替自己。此前。度支因控制开支节省费用。逐渐侵夺各部门职权。广设官员。繁多难理。佑开始奏请营缮归将作。木炭归司农。染练归少府。纲纪条理颇整。公众议论称赞。

二年十二月。度支奏请。在京城及畿县实行榷酒法。每斗榷一百五十文。酒户都免除杂役。依从。

永贞元年八月。度支使奏报。本司另设别贮库。往年裴延龄领使务。开始奏请设立。只是将正库物。减充别贮。只是虚言。没有实际好处。又设置官典守等。不免增加俸禄。请求并入正库。事务节俭且费用节省。依从。

元和十四年六月。判度支皇甫镈奏请。各道州府监院。每年送上都的兩税、榷酒、盐利、支放米价等匹段。按加估定数。依从。给事中崔植抗言争论。认为用兵多年。百姓凋敝。以往虽然估价超过实际。不可追回。奏疏上呈不听从。

长庆二年三月。以鸿胪卿判度支张平叔为户部侍郎。依旧判度支。当时幽镇行营诸军。以出境依赖度支供给的。有十五万余人。魏博、沧景之师。都压贼境而垒。也籍兵数征发。计司所给。自河北设置供军院。其布帛衣赐。往往不到供军院。就被诸军强行抢夺。悬师前斗的反而没有供给。其馈饷主吏。因此获罪的。前后相继。平叔知道国用空虚。于是用邪计。得掌邦赋。至此又宠为地卿。但最终没有办法救济其缺。骤然玷污高位。人们都怪罪他。不久。又上言度支所管榷盐旧法。为弊年深。臣令官中自粜盐法。可以富国强兵。劝农积货。陈说其利害十八条。诏下其奏。令公卿议论。中书舍人韦处厚抗言不可。认为平叔条制不周。经画未尽。以为有利的反害。以为简便的至烦。于是针对其条目。加以诘难。事情多不记载。末尾说。臣私下认为古人说。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改更之事。自古难。臣于平叔无仇。所陈的不是挟私情。所议的归于利害。唯圣主独断归于至公。然而强人所不能。事必不成。禁人所必犯。法必不行。臣曾为开州刺史。当时被盐监吏人。横扰官政。也欲盐归州县。总领其权。曾尝试研究。事情有不可。因为设法施行。须顺应风俗。或东州便利。即西州受害。或南州容易。即北州困难。且据山南一道证明。兴元巡管。不用现钱。山谷贫人。随土交易。布帛既少。食物随时。买盐的或用一斤麻。或一两丝。或蜡或漆。或鱼或鸡。琐细丛杂。都因所便。今逼迫用布帛。则百姓将不堪其弊。官中卖盐以换绢。则劳而无功。恳请圣虑裁择。当时平叔轻巧恃恩。自认为言无不允。到处厚驳奏。皇上认为贤明。称善。令给平叔看。平叔理屈。其法于是停止。 会昌六年十一月。刑部尚书判度支崔元式奏请。各道所出的次弱绫、绢、纱等。应下令禁止。其旧织都不得使用。仍令所在官中收纳。如再织造。买卖同罪。

咸通八年十月。户部判度支崔彦昭奏请。本司应收管江淮各道州府今年以前两税、榷酒、各种属省钱。按旧例。逐年商人投状便换。自南蛮用兵以来。设置供军使。本司在各州府场院钱。仍有商人便换。携带省司便换文牒。到本州府请求领取。都被各州府称按供军使指挥占留。因此商人疑惑。导致本司支用不足。乞求下令各道州府场监院。依限送纳。及还给商人。不得托称占留。依从。

别官判度支 开元二十二年九月。萧炅任太府少卿。知度支事。二十三年八月。李元祐任太府少卿。知度支事。天宝七载。杨钊任给事中。兼御史中丞。权判度支。贞元八年三月。户部尚书班宏。加专判度支。当年七月。司农少卿裴延龄。加权判度支。十二年三月。改为户部尚书。判度支。九月。苏弁任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副知度支。贞元以前。他官来判者很多。此后多以尚书、侍郎主管。别官兼者少了。旧例。度支案。郎中判收入。员外郎判支出。侍郎总统押案而已。官衔不说专判度支。开元以后。时事多变。于是有他官来判的。或尚书、侍郎专判。于是称度支使。或称判度支使。或称知度支事。或称句当度支使。虽然名称不同。其事一样。建中初。想使天下钱谷。都归金部仓部。最终也未实行。

户部郎中 隋代为民部郎中。贞观改户部郎中。此后改复名号。与侍郎相同。 天宝八载。郎中张传济。废帐房为户部员外郎厅。次北为户部郎中厅。都至宏丽。又在省街东。奏请取都水监地。以各州籍帐钱造考堂。制度又超过省中。移都水监于省西北。割右武卫园地设置。乾元以后。毁拆并尽。今为户部园。

户部员外郎 改复与郎中相同。 开元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敕。蠲符。每年令当州取紧厚纸。背上都写某州某年。及纸次第。长官句当同署印记。京兆、河南六百张。上州四百张。中州三百张。下州二百张。安南道、广、桂、容等五府。按下州数。管内州蠲同。此纸不另写题州名。并赴朝集使。送户部本判官掌纳。依次使用。

二十九年七月十七日。每乡置望乡。天下各州上县。不得超过二十人。中县不得超过十五人。下县不得超过十人。其长安、万年。每县以五十人为限。太原、上党、晋阳三县。各以三十人为限。并选取年高望重。熟悉事宜。确实有德行的人充任。

天宝十二载七月十三日敕。诸郡父老。应改为耆寿。

会昌元年二月。中书门下奏请。鉴于尚书省六部。各有职分。若各守官业。即不因循。近来户部、度支两司。尚书、侍郎。多奏请各司郎官判钱谷文案。于是令本司郎吏。束手闲居。至于厅事。都被他官所占。臣等商量。请从今以后。其度支、户部钱谷文案。希望全部令本司郎官分判。不在请求他司郎官之限。仍委尚书、侍郎。同各司例。便在司内选择差判。不必再一一奏报。其户部行郎官。仍望委中书门下。都选择与公务相当者授官。如本行员数缺少。也任于各司稍闲司中。选其才职资序相当者。奏请转授。希望莅事有常。分官无旷。或许可以长久。以革从权。敕旨。依奏。

度支郎中在隋朝是度支郎。武德初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度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度支郎中。

度支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开元二十四年三月六日,户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林甫上奏:租庸丁防、和籴杂支、春彩税草等各种旨符,以前每年制作一次,根据州府及各部门计算,纸张要用五十多万张,还差遣百官抄写,事情非常烦劳。条目既多,检查核对难以周全。因为没有定额,支税不固定,也因此涉及私情,兼助长奸伪。臣现在与采访使、朝集使商量,有不便民、不是当地出产的,随事沿革,务必使之允当便利。这样就能让人知道确定的准则,政事必然有常法。编成五卷作为常行的旨符。省司每年只根据应支的物数,进呈文书颁布施行。每州不过一两张纸,仍附驿递送。敕旨:依从。

贞元十二年九月,以仓库郎中判度支案苏弁,授度支郎中,副知度支事,并命令他位列正郎之首。有“副知”的名号,从苏弁开始。

元和三年十月,度支使郑元上奏:当司判案郎官,先前有六员,现在请以四员为定额。依从。

四年十一月,加度支判案郎官一员。

长庆三年十二月,度支上奏:主客员外郎判度支案白行简,先前因当司判案郎官刑部郎中韦词,近来差遣出使京西勾当和籴,于是请白行简判案。现在韦词已经回来,白行简应当回归本司。但考虑到判案郎官,向来有六人,近来有时只有四员。请再设置郎官一员判案,留下白行简充当。敕旨:依奏。

金部郎中在隋朝为金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珍大夫。咸亨元年恢复旧名。天宝十一载三月七日,改为司金郎中。至德二载十二月十五日恢复旧名。

金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仓部郎中在隋朝为仓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庾大夫。咸亨元年恢复旧名。天宝十一载三月七日,改为司储郎中。至德二载十二月十五日恢复旧名。

仓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天宝三载七月二十三日,金部、仓部的令史,不许转选及充任使典。

建中二年正月下诏:天下的钱谷,都归金部、仓部。中书门下选拔两司郎官,按照格式条理管理。

铸钱使:开元二十五年二月,监察御史罗文信充任诸道铸钱使。天宝三载九月,杨慎矜被授任御史中丞,充任铸钱使。四载十一月,度支郎中杨钊充任诸道铸钱使。上元元年五月,刘晏被授任户部侍郎,充任勾当铸钱使。同年五月二十五日,殿中监李辅国加京畿铸钱使。宝应元年六月二十八日,刘晏又被授任户部侍郎,充任勾当铸钱使。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被授任户部侍郎,充任诸道铸钱使。同年六月三日,礼部尚书兼御史大夫李岘充任江南西道勾当铸钱使。永泰元年正月十三日,刘晏充任东都、淮南、浙东西、湖南、山南东道铸钱使。第五琦充任京畿、关内、河东、剑南、山南西道铸钱使。大历四年三月,刘晏被授任吏部尚书,充任东都、河东、淮南山南东道铸钱使。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停止。

延资库使:会昌五年九月,敕令设置备边库,收纳度支、户部、盐铁三司的钱物。到大中三年十月,敕令改为延资库。最初以度支郎中判事。到四年八月,敕令以宰相判事。右仆射平章事白敏中、崔铉相继判事。其钱由三司率送。初年,户部每年送二十万贯匹,度支、盐铁每年各送三十万贯匹。次年因军用充足,减去三分之一。诸道进奉助军钱物,也收纳其中。

咸通五年七月,延资库使夏侯孜上奏:盐铁、户部先前积欠当使咸通四年以前的延资钱绢三百六十九万余贯匹。其中户部每年应送钱二十六万四千二百八十五贯匹,从大中十二年到咸通四年九月以前,除已纳收外,欠一百五十万五千七百一十四贯匹。当使因户部积欠数多,先前已具文上奏,请求在诸道州府场监院应纳户部所收八十文除陌钱内,划出十五文,归属当使自己收管。敕命虽已施行,但所送拖延。现在得到户部牒文,称所收管的除陌钱,除钱绢外,还有其他各种杂物,延资库征收不便。请求从今年起,应纳延资库的钱物,一次交足。其已前积欠,等物力稍稍充裕,逐渐填补。其所划出的十五文钱,即当使仍旧收管。又因多年以来,岭南用兵,多支出户部钱物,当使不想坚持追讨旧欠。请依户部商量,今年应纳一年的额色钱绢必须足额,明年即依旧制,三月九日分两次限时送纳完毕。其已前积欠,仍令户部自行确立填补缴纳的期限。敕旨:依从。

八年九月。延资库使曹确上奏说。户部每年应当送交本使司三月和九月两个期限的绢二十一万四千一百匹。钱五万贯。自从大中八年以后。到咸通四年。累计拖欠一百五十万五千七百余贯匹。前任使杜悰上奏申请。请求从咸通二年正月以后。在各道州府场盐院应当送给户部的八十文除陌钱内划出十五文。由本使司收管。用来填补积欠。接着根据户部牒文。称州府的除陌钱有折色零碎。请求从咸通五年起应当送交延资库的钱绢。逐年两个期限必须足额。其除陌十五文。本司仍旧收管。前任使夏侯孜详细陈述事由上奏。请求暂且依照户部所请求的期限。其咸通五年的钱绢。户部已经送纳。从六年到八年。其钱绢依照前例没有全部送交。又累计拖欠三十六万五千五百七十贯文。臣私下认为所设置的延资库。起初以筹备边防为名义。到大中三年。才改称现在的名号。如果财货不充足。那么名额就形同虚设。在设置的时候。所命令三司逐分减送本使司收管的原有敕令。只有钱数。只命令本司减割送库。没有确定物品类别。因此因循下来。逐渐废弃旧制。年月既久。积欠越来越多。既然没有办法征收。于是指定名目来取得接济。稍微符合筹备边防的名号。得以遵守原有敕令的指挥。于是划出户部除陌钱八十文内的十五文收管。等到户部请求逐年送库。必须暂且听从。如今既然积欠又多。最终担心赶不上期限。臣现在斟酌估量。请求在各道州府场监院应当送交户部的钱绢内分配。命令留下不应当送交延资库的数目。命令本处另外作为纲运。与户部的纲运一起送往上都。直接交纳延资库。那么户部免于有拖欠。不至于多年积欠。皇帝听从了。

出纳使开元二十六年九月。侍御史杨慎矜。充任太府出纳使。天宝二年六月。殿中侍御史张瑄。充任太府出纳使。四载八月。殿中侍御史杨钊。充任司农出纳钱物使。六载三月。杨慎矜改任户部侍郎。充任两京含嘉仓出纳使。那年。杨钊接替充任两京含嘉仓出纳使。乾元元年。度支郎中第五琦。充任两京司农太府出纳使。

礼部尚书龙朔二年。改为司礼太常伯。咸亨元年恢复旧称。光宅元年。改为春官尚书。神龙元年。恢复为礼部尚书。

太和七年八月敕令。每年考试帖经的官员。以国子监学官充任。礼部不得另行上奏请求。其弘文崇文两馆生和斋郎。依旧依照令文考试经书完毕后。仍差遣都省郎官两人复试。

礼部侍郎改复与尚书相同。

开元二十四年三月十二日。因为考功员外郎李昂被举人诉讼。于是下诏说。每年举人。近年来。只有考功郎中所掌管。职位低事务重。名实不相称。想要完全委任长官。又铨选事务堆积。但六官之列。体恤国家是相同的。何况宗伯掌管礼仪。应当主持宾客荐举。从今以后。每年各色举人及斋郎等考试。都在礼部集中。既然众多事务烦杂。仍委任侍郎专门负责。贞元十五年十月。高郢任礼部侍郎。当时应进士举的人。大多致力于交游。来获取名声。只致力于宴会聚集。很少研习学业。高郢性格专一耿直。尤其憎恶这种风气。既然任职。拒绝请托。即使是同僚熟识。没有敢说话的人。志向在经义。专门考核考试。共三年掌管贡士。提拔幽隐独行的人。抑制浮华。浮滥的风气为之一变。元和九年二月。韦贯之任礼部侍郎。选拔士人都抑制浮华。先看行为实际。因此趋炎附势的风气停止了。

礼部郎中隋朝称为仪曹郎。武德初年。沿袭隋朝旧称不改。三年十月。改为礼部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礼大夫。咸亨三年。恢复为礼部郎中。光宅元年。改为春官郎中。神龙元年。恢复为礼部郎中。

礼部员外郎改复与郎中相同。贞元十二年二月。授予许孟容礼部员外郎。有公主的儿子。请求补为两馆生。许孟容举出令式不允许。公主向皇帝上诉。皇帝命令中使询问情况。许孟容坚持上奏。最终不可改变。升迁为本曹郎中。

元和二年。少府监金忠义。凭借机巧进用。请求荫庇他的儿子为两馆生。礼部员外郎韦贯之上书论述上奏说。工商之子。不应当做官。金忠义凭借技艺交结权贵宠臣。不应玷污侮辱朝廷。最终罢去此事。

太庙斋郎开元二十四年三月十二日敕令。斋郎考试。都在礼部集中。到二十五年正月七日敕令。各陵庙应当隶属宗正寺。其斋郎于是由司封补奏。到天宝十二载五月十一日。陵庙依旧隶属太常寺。斋郎于是归属礼部。到大历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敕令。陵庙应当命令宗正寺检校。其斋郎又由司封收补上奏。到贞元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礼部尚书萧昕上奏。太庙斋郎。按照式文应当由礼部补。大历三年后。被司封官员声称掌管陵庙。便补奏斋郎。也没有格敕条文。依据建中元年正月五日的制度。每件事都归还有司。其上述斋郎。应当在礼部补奏。敕旨。依从。交付所司按照格式处分。至今由礼部员外郎补。贞元十二年十月。朝廷想要让太学生令他们在郊庙代理事务。将去掉斋郎。以顺从省便。太常博士裴堪因此上奏议论说。严肃供奉宗庙。时享月祭。是帝王展示孝道的重大典礼。所以致斋清宫。设置斋郎执事。让他们练习恭敬。肃穆恭敬神人。对内竭尽敬意。太学设置生徒。勤勉服事儒业。弘扬阐明教化。启发昭明德义。用严师来训导他们。设置美好的俸禄来等待他们。限制他们的课第。考核他们的优劣。对外奖励他们的学业。如此这样。斋郎官员。怎么可以废除。太学生徒。怎么可以扰乱。如果担心不素洁。那么就无法观察他们的敬意了。心志不预先专注。那么就无法成就他们的学业了。所以提其名而称呼他们。表明他们的从事。记录他们的勤劳而给予俸禄。使他们专注于心志。罢免斋郎就失去重视祭祀的意义。使用学生就扰乱敬业之道。将如何显现促数的节度。肃敬的仪容。强立的成就。待问的深奥。知道必定不能达到了。何况国家有典章。崇儒有制度。岂能因为斋郎亵渎简易而以此为病。而想要去除他们。学生冗杂懒惰无所取。而想要役使他们。确实应当名分有区别。课第自然不同。使俎豆有秩序。弓冶知道训诫。供职有奖赏勤劳的利益。敦促学习得乐于群体的至极。礼仪举用旧典。人知道方向。差不多简牍没有能替代的烦劳。监寺断绝往来的弊病。将要敦促根本。在于区别司存。使他们不相参杂。差不多符合事体。皇帝听从了。

元和六年十一月。礼部上奏。依据今年九月吏部所上奏。敕令应当补太庙斋郎。用荫官并五品以上儿子。六品常参官子补的。如今详细节文。所用五品六品荫的。只允许儿子并不包括孙子。又节文其应当补太庙斋郎。郊社斋郎。孙用祖荫。子用父荫。那么孙子与儿子。都允许收补。恐怕前后文字。有所差错。如今格限已到。必须遵守敕文。其孙子用祖父五品以上荫的。恐怕需要依照旧例收补。敕旨。应当命令准照格文收补。

宝历元年九月。礼部上奏。依据今年四月制书。本司应当厘革条流两馆生斋郎资荫年限等。根据旧敕。应当补两馆生。所用荫第。都是门第清贵。勋贤后代。近来时有源流或不同。支属完全疏远。冒充门资。改变昭穆。如今请求如果有这种情况。从本司磨勘得到实情。处罚其家长。所用荫告身。用本司印印。郎官押署。不再在行用的限制。保官详细陈述事由。申报中书门下。请求诸司官典检。报告不实。并请求准法科罪处分。其太庙郊社斋郎。也一并准此处分。如果用荫曾经流放贬斥。没有恢复本资。或者便身亡。不曾申雪。就用旧荫。深怕不合适。请求便驳放。其太庙斋郎。也准此处分。因为两馆生员额空缺不多。请求补充的人众多。如今请求一家不得用两荫。允许隔两年收补。每次用荫补人。请求明确设置簿历。详细注明所补人的年名日月。用本司印。郎官押署。到补人数足后。给其告身。不在用限。太庙斋郎。依据开元六年九月敕令。取五品以上子孙。六品清资常参官子补充。郊社斋郎。用祖荫官阶。都须五品以上。用父荫须六品以上常参官。及两府司录判司。詹事府丞。大理司直。并有五品阶的人。所补斋郎。都用五保。其保请求用六品以上清资官充任。其一家不得周年保两人。仍不得频年用荫。并请求准照两馆生例处分。敕旨。依从奏请。

祠部郎中隋朝为祠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禋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祠部郎中。

祠部员外郎改复与郎中相同。延载元年五月十一日敕令。天下僧尼道士。隶属祠部。不必属于司宾。开元十年正月二十三日。敕令祠部。天下寺观田。应当准法据僧尼道士应合给数外。一切管收。给贫困少田的丁户。其寺观常住田。听任用僧尼道士女冠退田充数。一百人以上。不得超过十顷。五十人以上。不得超过七顷。五十人以下。不得超过五顷。

二十五年正月七日。道士女道士划归隶属宗正寺。僧尼命令祠部检校。

膳部郎中隋朝为膳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膳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膳部郎中。

膳部员外郎改复与郎中相同。

主客郎中隋朝为司蕃郎。皇朝为主客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蕃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主客郎中。

主客员外郎改复与郎中相同。

景龙二年九月三日敕令。应当差遣册立诸国使。都必须选择汉官。不得差遣蕃官去。

祠祭使天宝六载十一月。度支郎中杨钊。充任祠祭使。至德三载五月二十四日。中书侍郎王玙。兼任知祠祭使。

兵部尚书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恢复为兵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夏官尚书。神龙元年。恢复为兵部尚书。天宝十一载二月二十八日。改为武部尚书。至德二载二月五日。恢复为兵部尚书。旧制。凡是武举。每年孟冬。也与计偕。有二科。一叫平试。射长垛三十发。不出第一院。二叫武举。试长垛。骑射。马枪。步射。材貌言语。翘关举重。其勋官五品以下。并三卫报仗。乘君品子。半考已满的。都放选。勋官六品以下的。都应宿卫人。及品子五考以上的。都授散官。其余并帖仗。然后授散官。

开元十七年正月二十日敕令。兵部两铨。令史各与一个第一人。簿帐共与一人。并准照吏部铨史第一人官资注拟。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敕令。吏部选人请求武选的。应当选取强壮身材六尺以上。籍年四十岁以下。能统领的人。其兵部选人。请求文选的。应当选取才能堪任治民。擅长书判。并无负犯。十二月内定品上奏。一送以后。并不在退回的限制。

广明元年正月敕令。入仕之门。兵部最滥。全无根本。颇坏纪纲。近来武官多转入文官。依照资历授予官职。应当惩处僭越侥幸。以分辨品流。今后武官不得随意进入文官选改。内司不在此限。

兵部侍郎改复与尚书相同。

总章二年四月二日。增加一员。以李处绎担任。长寿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又增加一员。以侯知一担任。连同前面共三员。长安四年十二月三日。减少一员。长安二年正月十七日敕令。天下诸州。应当教习武艺。每年准照明经进士贡举的例送。

开元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敕令。所设置武举。以求取人才实际。仕进的渐次。期望作为根本。取舍之间。尤其应当审慎。近来所考试。只委任郎官。品位既低。哪里称职其事。从今以后。应武举人等。应当命令侍郎专门负责。

天宝元年十月十三日敕令。从今以后。应试选举人。长垛应当以十只箭为限。全部进入第一院。与两单上。八只进入第一院。两只进入第二院。与一单上次上。十只不出第三院。与单上。十只不出第四院。与次上。其余依照常式。

三载闰二月八日敕令。习武入官。已经精简。随番再考试事情颇为烦琐。其武官。从今以后。因番试及过中书门下。应当停止。

建中元年四月十七日。敕令兵部阙送吏部武官。从今以后应当停止。

贞元十四年九月敕令。乡贡武举。并应百只箭。及三十只箭等人。今年应当暂时停止。当时谏议大夫田敦。因为蒙受召见回答。上奏说。兵部武举。每年常数百人。挟持弓矢。出入皇城之间。恐怕不合适。皇帝听后惊惧。所以命令停止。其实武举。每年不过十人。当时议论厌恶田敦虚辞。总是扰乱旧章。以图迎合旨意。从此到贞元末年。不再设置。元和三年五月。兵部上奏。依据贞元十四年九月敕令。乡贡举人暂时停止的。臣私下认为取士的方法。文武并用。举选的制度。国朝旧章。参调的人既积累资劳。入仕的人必先贡举。自从停止废除。如今已经十年。另趋幸门。渐渐断绝根本。典章俱在。可以举而行之。其乡贡举恐怕需要准照式文重新设置。敕旨。依从奏请。

六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说:接到兵部侍郎许孟容等人的呈状,本部门根据六月二日的命令,要减省官员,以及整顿三卫等应管的京官和外官,共三千三百二十九员。其中京官七百零六员,武官人数不多,俸钱比文官较少。而且他们又在中书门下两省、御史台、左右神策军,以及各军各使那里,根据敕令被差遣驱使,员额空缺很少,难以商议停减,请求都维持原状。外官二十六万零二十三员,所管辖的各府,从折冲都尉以下,都没有俸禄钱,通常多有缺乏,徒有府的名额。那些镇戍官等,有时有任职的,不过几个人,即使停减,也没有损失或益处。请求保留旧例。六番三卫,总共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即使分批轮流上番,分配服役的地方很多,需要发文书核对查明,必须详细请示,再继续商议后上奏。敕旨:依照所奏执行。

那年六月。盗贼杀死宰相武元衡。并伤议臣裴度。当时淮夷违抗命令。凶威正盛。王师问罪。没有成功。言事的人接连上章疏。请求罢兵。到此时盗贼暗中发动。人心更加迷惑。兵部侍郎许孟容。到中书流泪说。昔日汉廷有一个汲黯罢了。奸臣尚且为此停止阴谋。如今主上英明神圣。朝廷没有过失。而狂贼敢这样无状。难道说国家有人吗。然而转祸为福。正是此时。不如上奏皇帝。起用裴中丞为宰相。命令掌握兵权。大力搜捕贼党。穷究奸源。后数日。裴度果然为相。而颁布诏令进行诛杀。当时人称许孟容议论。有大臣的风采。太和五年三月。兵部上奏。依据四年五月起请节文。臣私下认为三卫出入禁署子弟。期望恭敬。近日顽劣弊坏。都不是正身。诸司公开说纳资。访闻也不雇佣召募。士庶假借荫庇。混杂缙绅。幸隙一开。奸滥纷纷进入。其资三卫。并请求停止废除。敕旨。应当依从。其他厘革三卫事条很多。所以不详细记载。

大中五年十月,中书门下两省上奏说:应赴兵部武选的门官、驱使官等人,今年新规定,让他们守选二年。得到驱使官卢华等人的申诉状,称他们各自在省中驱使,实在是因为长官辛苦,事务人力不足,所以借助这个武官职位。如果废弃旧的规定,贫寒的人就难以维持,就须逐渐请求停职解任,公事将会废缺。敕旨:两省和御史台的人吏,以前旧例不限定选数,允许赴集,应当依旧例放选。

兵部郎中,隋朝为兵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兵部郎中。兵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兵部员外郎本为两员,大足元年又增加一员,以赵履温担任。

职方郎中,隋朝为职方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城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职方郎中。

职方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建中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各州地图每两年送一次职方,如今改为五年造送一次。如州县有新建或山河改移,则不在五年期限之内。后来恢复旧制。

驾部郎中,隋朝为驾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年间改为司舆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驾部郎中。

驾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库部郎中,隋朝为库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库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库部郎中。

库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开元十八年十月四日敕:衙内甲仗经行从者三年一换,不经行从者四年一换。非理欠损者,勒令赔偿。

刑部尚书,龙朔二年改为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恢复为刑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秋官尚书,神龙元年恢复为刑部尚书。天宝十一载改为宪部尚书,至德二载恢复为刑部尚书。

刑部侍郎的改复与尚书相同。

垂拱四年四月十一日,增加一员,以魏尚德担任。长安四年十二月四日,减一员。元和十年,以御史中丞裴度兼任刑部侍郎。当时裴度宣慰淮西回朝,所谈军机多合皇上旨意,所以用兼官来宠幸他。自从征兵讨伐淮西,共十余镇的军队,都环绕在申蔡之地,未立战功。裴度出使回来,并令与朝中贤臣详议,于是入奏说:“臣观察诸将,只有李光颜见义能勇,必能立功。”果然先败贼于时曲。皇上特别赞赏他。

宝历元年四月,宣旨中书省,以谏议大夫刘栖楚为刑部侍郎。丞郎由宣授,从刘栖楚开始。刑部郎中,隋朝为宪部郎,唐朝沿袭。武德三年改刑部,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刑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刑部郎中。

刑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贞元十二年五月,信州刺史姚骥上奏举发员外司马卢南史贪赃犯法。审问时,南史按例配得一名值典,每月请求纸笔钱一千文。南史因官闲冗无职事,放典令归,收取其纸笔钱,前后五年,计赃六十万贯。又说南史私买铅烧黄丹。当天,命令监察御史郑楚相、刑部员外郎裴澥、大理寺评事陈正仪充三司同往复核。将要出发,一起在延英殿召对。皇上对他们说:“你们必须详审推按,不要遗漏罪责或使人含冤。”三人将要退下,裴澥独自留下上奏说:“臣仔细详览姚骥的奏状,只如所按,南史取值典纸笔,计赃六十余万贯文。虽公法有违,但既非大害,或许可以宽恕。”皇上说:“此事也应甚有,但未知烧铅事如何。”裴澥说:“烧铅为黄丹,法令不禁止。姚骥所奏,依据天宝十载敕,铅铜锡都不许私家买卖贸易,大概是防私铸钱。本文也不说禁止烧黄丹。但南史违敕买铅,不得无罪。伏以陛下自登宝位,及天宝大历以来,未曾降三司使至江南。今忽然因这小事差三司使,损耗州县,也恐远处听说,各怀忧惧。臣听说开元中,张九龄为五岭按察使,有录事参军告发他非法,朝廷只令大理评事前往审问。近大历中,鄂岳观察使吴仲孺与转运使判官刘长卿纷争,仲孺奏长卿犯赃三千万贯,当时监察御史苗丕前往推问。今姚骥所奏,事既不多,臣若可胜任此行,就请独自前往,恐怕不要令三司全部出发。”皇上说:“卿言是也。可召楚相等两人来。”等他们入内,并赐坐。皇上对他们说:“朕糊涂于理道,处事不精,刚才裴澥所奏,深合事宜,也不用三人总去,著一人前往按问即可。卿可宣付宰臣。”

太和五年四月,敕:盐铁判官守尚书刑部郎中李石,宜守本官。自今以后,刑部郎中,诸司诸使更不得奏请充职。

都官郎中,隋朝为都官郎,设二人。皇朝沿袭,设一人。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仆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都官郎中。

都官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比部郎中,隋朝为比部郎,唐朝沿袭。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比部郎中。

比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建中元年四月,比部上报称:天下各州及军府呈报账目等规定,每日各项征收,令所由长官、录事参军、本判官,根据案状仔细勾稽核对。其一年勾稽所得数额,以及勾当的名目品级,申报比部。一千里以下,正月到达;二千里以下,二月到达;其余最迟三月到达。省司查验勘核后,再下文通知各州知晓,都到六月内结清,数额关报度支,便并入当年支用。旨意下达之后,限当年十二月三日内缴纳完毕。各军支使也照此办理。又依据大历十二年六月十五日敕令,各州府请委托本道观察判官一人,每年专门复核完毕后,按期限上报比部。自从去年以来,各州多有不到者。如今请求那些不到达的州府,委派黜陟使会同观察使商议勾当,发遣申报尚书省。希望都能整齐划一,法令得以必定施行。敕旨:依奏。

贞元八年闰十二月十七日,尚书右丞卢迈上奏:伏详比部所句诸州,不再句诸县,只有京兆府河南府,既句府并句县。伏以县司文案,既已申府,府县并句,事恐重烦。其京兆府河南府,请同诸州,不句县案。敕旨:依。

贞元十一年正月制,令比部恢复旧敕句京兆留府税租。

长庆元年六月,比部上奏:按照制度,各道年终的会计账目,应当依照以前的敕令条例执行。听说近来各州刺史在留州数额内,妄自减削,不合理开支的,委派观察使根据传闻举发查办,必定重重加以贬斥,以儆效尤。那些各州府,仍请求分别委派录事参军,每年根据留州定额的钱物数目,以及开支去处,和支用之外剩余的现钱现物,各自列出名目,分明造账,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比部。按照通常期限,每年五月三十日总结奏报。敕旨下达之后,再送户部。如果超过期限以及隐瞒漏报不申报的,录事参军和本判官,都发文书给吏部,使职空缺。敕旨:应当依从。

太和四年九月,比部上奏说:根据太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天下州府的两税,占留支用有定额。那些剩余和羡余的钱物,都应该明确立下条件,分发到各州府。我们认为,德泽宏大深远,优厚宽裕于郡国,申明旧敕,晓示新规,使其政事有准则,法令无差错,实为天下大幸。又各州应有城郭及官署房屋、器械、舟车、杂物等,需要建立修理,必须创制添换。又当州或属将校所由,有巡检非违、追捕盗贼,须行赏劝,应给程粮者。又当州或百姓贫穷,纳税不及,须矜怜宽放,要添货额者。又当州遇年谷丰熟,要收籴贮存,以防备灾歉。敕旨:宜依。

司部郎中,隋朝为司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门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郎中。司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开元二年闰二月十日,敕诸司进状奏事,并长官封题,仍令本司牒所进衙门,并差一官送进。诸司使奏事也准此。除有告谋反大逆者,任自封进。

工部尚书,隋朝为起部尚书,武德元年沿袭不改。三月改为工部尚书。龙朔二年改为司平太常伯,咸亨元年恢复为工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恢复为工部尚书。大历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敕:京城内诸坊市宅舍,辄不得毁拆,有犯闻奏。

大历十四年六月一日敕:诸坊市邸店楼屋,皆不得起楼阁,临市人家,勒百日内毁拆。至九月二十日,京兆尹严郢奏:坊市邸店旧楼,请不毁。

工部侍郎的改复与尚书相同。工部郎中,隋朝为起部郎,武德三年改为工部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平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工部郎中。

工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屯田郎中,隋朝为屯田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屯田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屯田郎中。

屯田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长春宫使:开元八年六月,同州刺史姜师度兼营田长春宫使。二十年三月,左卫郎将皇甫惟明摄侍御史,充长春宫使。天宝六载三月,御史中丞王?兼长春宫使。上元元年六月四日,殿中监李辅国充长春宫使。宝应元年,殿中监乐子昂充长春宫使。至大历九年,宋诲任同州刺史,充长春宫使。此后便令同州刺史充长春宫使。

开元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敕:同、蒲、绛、河东西并沙苑内,无问新旧注田蒲萑,并宜收入长春宫,仍令长春宫使检校。

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敕:新丰、朝邑屯田,令长春宫使检校。朝邑屯田,开元八年十月七日同州刺史姜师度开置。虞部郎中,隋朝为虞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虞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虞部郎中。

虞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大历十四年八月,虞部上奏说:按照旧规定,山林川泽的利益,公私共享。近来除了长春宫征收之外,被占用的非常多。希望命令关内各州府仔细勘查田亩数量,先将土地平均分给贫苦百姓,根据土地肥沃或贫瘠的情况,适当征收五分之一的轻税。征收完毕后,购买轻货送往京城。如果经办官员有隐瞒遗漏,或征收管理不彻底的,都请按照条例定罪。皇帝下旨:依奏。

水部郎中,隋朝为水部郎,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川大夫,咸亨元年恢复为水部郎中。水部员外郎的改复与郎中相同。

开元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改丹水为怀水。

天宝五载正月七日,皇帝下诏说:天下的山川,名称有时相同,含义也不合经典,大多源于民间谚语。如果事情依旧(沿用旧名),怎么能像大禹治水那样(进行有效的)区别呢?应当由主管部门各自依据地图和典籍,改定(这些名称)后上奏报告。天宝十一载五月,潼关口的河滩上,有五棵树,即使洪水暴涨,也不会被冲走淹没。当时的人们称这是女娲墓。这个月,因为大风,(这五棵树)就消失不见了。到乾元二年六月十八日,虢州刺史王奇光上奏说:他所管辖的阌乡县境内的女娲墓,在天宝十一载(的时候)消失不见了。本月一日夜里,黄河边上附近忽然听到雷声,天亮时看见那座墓涌出水面,上面有两棵柳树,下面有巨大的石头,那柳树各高约一丈多。

贞元元年十二月九日敕:立春日前,内外两井纳冰,总二千五百段,每段长一尺,厚一尺五寸。宜令府县句当,澄滤净洁供进。

开成五年七月,河南尹上奏说:皇城内的伊、洛等四条河流,我认为伊、洛四条河,记载在典籍中,现在人们所称的名字非常显著。其中第三个水字,与御名相同,东周的人因此请求更改它的名字。我于是命令所辖官府及司录以下官员,参与商议这件事。现在得到司录参军韦琼等人的报告,谨按《尚书》记载,周公将要营建洛邑,占卜涧水以东,瀍水以西,只有洛水得到吉兆。孔安国作传解释说:起初占卜黎水之上,不吉利,等到占卜这两条河之间,才吉利。请求将第三个水字改为‘吉’字。我私下认为周朝定都洛阳,占卜年岁长久,现在改这条水名,正好符合吉祥的征兆。谨详细陈述如上。敕旨:应该依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