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刺史上

唐代刺史制度沿革与治理诏敕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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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系统记录唐代刺史制度的演变与治理要求。

阅读提示

阅读本章时请注意:文中以时间为序,汇集了历代诏敕与臣僚奏疏,重点不在于具体事件,而在于制度条文与论说。关注朝廷反复强调的刺史选拔、任职年限、考课奖惩等主张,以及诏敕的措辞变化。

刺史县令上疏政绩

武德元年六月十九日,将郡改为州,设置刺史、别驾、治中各一人。天宝元年正月二十日,将州改为郡,刺史改为太守。至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又将郡改为州,太守改为刺史。

贞观三年,太宗对侍臣说:“我每夜经常思念百姓,处理政事有时到半夜还不能入睡。只是想到都督、刺史,能够安抚百姓。所以前代帝王,称共同治理天下的,只有贤良的郡守(二千石)罢了。虽然文武百官各有所管,但治理人民的根本,没有比刺史更重要的了。我因此在屏风上记录他们的姓名,坐卧时常观看。如果在任时有善恶事迹,都列在姓名之下,准备据此进行升降。县令是非常亲近百姓的重要职务。过去孔宣父以大圣人的德行,还担任中都宰。至于升堂的弟子,七十二人,只有言偃、子路、宓子贱,才得以相继担任这个官职。”于是下诏内外五品以上官员,各自举荐能胜任县令的人,把名字上报。 贞观十一年八月,侍御史马周上疏说:“治理天下,以百姓为根本。想要使百姓安乐,只在于刺史和县令。现在县令人数众多,不能都贤能。如果每个州得到好的刺史,那么境内就能休养生息。天下刺史都符合圣意,那么陛下就可以在朝廷上拱手端坐,百姓不必担心不安定。自古郡守县令,都是精心选拔贤德之人。想要提拔宰相,必先试用他治理百姓。有人从郡守(二千石)入朝担任丞相或司徒、太尉。现在朝廷只重视内官,刺史、县令的选拔很被轻视。刺史多是武夫功臣,或是京官不称职,才外放出去。边远地区,用的人更轻率。所以百姓不安定,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太宗于是对侍臣说:“刺史我自己应当选拔。县令,下诏让京官五品以上,各举荐一人。”

垂拱元年,秘书省正字陈子昂上疏说:臣私下认为刺史县令的职责,实在是陛下政令教化的首要之事。如果得到合适的人选,那么百姓家家户户都能感受到教化;如果得不到合适的人选,只是委弃给有关部门,而挂于墙壁而已。陛下想要使家家传习礼让,官吏勤勉清廉,如果不重视选拔刺史县令,将用什么办法来达到呢?臣以前在民间,做百姓已经很久了,刺史县令的教化,臣确实完全知道。国家的兴盛衰败,没有不取决于这个职位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一个州得到贤明的刺史,以最公正、循良的原则治理政事,那么十万家都依赖他的福泽。如果得到贪婪残暴的刺史,以徇私枉法、苛刻暴虐的原则治理政事,那么十万家都遭受他的祸害。一个州的祸福尚且如此,何况天下众多的地方,怎么能说得完呢?所以臣认为陛下政教的首要之事,国家兴衰的关键,就在这个职位上。恳切希望陛下深思,精心选拔,以拯救这个弊端。

天授二年,获嘉县主簿刘知几上疏说:臣听说汉宣帝说:与我共同治理天下的,大概就是那些优秀的二千石官员吧!二千石,就是现在的刺史。移风易俗,他们的责任不轻。寻求疾苦,抚育百姓,大家的期望都在这里。然而纵观两汉以来,直到魏晋时期,方伯、岳牧等地方长官,治理州郡,有的十年不更换,有的十二年仍留任,没有不尽心于教化百姓的方法,以治理人民的才能来要求自己。随后日积月累,教化如风,草随风倒,所以能教化行于千里,恩泽渐及百城。现在的刺史,与此不同,来去匆匆,像蓬草飘转,浮萍流荡。近的几个月就升迁,远的超过一年必定调任。把厅事当作逆旅,把下车当作传舍。有的说,明年入朝,必定改任职务;有的说,今年上计,必定调任他州。既然怀有苟且的心思,哪里还会追求循良的政绩?致使百城千邑,听不到像廉范、杜诗那样的歌谣;万国九州,很少见到像赵广汉、张敞那样的政绩。臣希望从此以后,刺史不满三年以上,不可以升迁。仍然要以明察功过,精心甄别赏罚,希望能弘扬共同治理的风气,以辅助垂衣而治的教化。

长安四年三月,武则天与宰相商议州县官员的事。纳言李峤等上奏说:“安抚百姓的方法,必须选择刺史。我私下看到朝廷的舆论,没有不重视朝内官员,轻视地方官职的。每次任命地方长官,都再三诉苦推辞。近来被派到地方任职的,多是贬谪或有过失的人。风俗不能清明,确实是由于这个原因。现在希望从台阁寺监中,精选贤良之士,分派去治理大州,共同成就各项政绩。臣等请求停止近侍之职,率先作为百官的表率。”武则天说:“谁愿意去呢?”凤阁侍郎韦嗣立回答说:“参与机要事务,不是我能胜任的。如果充任地方官员,或许能尽臣节。倘若承蒙采纳,我愿意去。”于是以原任官职兼任汴州刺史。

神龙元年正月,举人赵冬曦上疏说:“我听说古代选择州牧县令,都是从台郎御史中选出,作为荣耀的升迁。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亲近百姓的职位,人命所系,所以要尊崇其位而重视其人。现在却不是这样,京城官员中不称职的,才外放为地方官;大邑中犯有过失的,才降为小邑;近处的官员中无能的,才迁往远处。普通人的心性,不能立刻改变。在这里不称职,到了那里怎么能治理好呢?普天之下,没有不是王臣的,何必看重大的州邑而轻视小的州县,重视近处的百姓而抛弃远处的百姓呢?那些享受君王俸禄,却冒犯君王荣光的人,陛下赐死可以,流放边地可以,至于左迁贬降的条例,哪里能作为王者的政事呢?如果这样,那么上下同心,官员能名副其实,而天下就能治理好了。”

景龙二年,兵部尚书韦嗣立上疏说:“刺史县令,是治理百姓的首要官员。近年来,不加以选择,京城官员中有犯罪或声望低下的人,才派去管理州郡;吏部选人时,年纪大且没有文笔才干的,才拟定做县令。这种风气久已盛行,上下都知道。用这样的人治理百姓,如何能实现教化?今年收成不好,户口流亡,国家用度空虚,租税减少。陛下若不因此留意,将用什么来治理国家呢?我希望陛下颁布明确的诏令,共同商讨以前的事情,让有关部门改换并选择,天下的刺史县令,都选拔有才能且有声望的人充任。从今以后,凡是升迁授予诸曹侍郎、两省两台以及五品以上清资望官,先向刺史中选取;刺史中无人,然后才在其他官员中寻求。御史、员外郎等清要的六品以上官员,先向县令中选取。在诏令中明确说明,这样人们就会争着去做刺史县令了。得到好的刺史县令,天下大治,百姓欢欣,难道不是太平乐事吗?”当年,御史中丞卢怀慎上疏说:“我私下看到近来州牧、上佐等官员,在任多的有一两年,少的只有三五个月,就立即迁转改任,不论考核优劣,争相求进,不顾廉耻,又哪有闲暇为陛下宣扬风化、传播教化,探求民间疾苦、抚恤百姓呢?户口因此流散,仓库因此空虚,百姓因此凋敝,且日益严重,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从前汉宣帝时,黄霸增加俸禄、赐给黄金,而不从颍川调走,可说是善政啊。我请求希望各州都督、刺史、上佐等官,在任未经过四年以上考核的,不许升迁改任。考察其政绩特别优异的,有的赐给车马皮裘,有的就地加俸禄品级,有的派使者亲临慰问,并下玺书慰劳勉励。如果公卿有缺,就提拔他们以劝勉有才能的人。那些政绩无闻以及犯有贪婪暴虐之罪的,放归乡里。那么天下万民,就会一同归于大道。实现这样的美政,革除那样的弊端,如同翻掌般容易。陛下为何吝惜而不实行呢?”

那年十月十六日敕令:朝廷内外的官职,出入必须均衡,更替往来,才能促进政治清明。京官中有才干能治理人民的,酌情授予外官;外官中清廉谨慎著称的,酌情授予京职。到了开元六年敕令:刺史应当从京官中选拔有历任善政的人补任。司农、太尉府、少府等机构,既然掌管财物,已经知道次序,不在此限。

景云元年十一月,谏议大夫宁原悌上疏说:如今天下各州,好的州牧很少。为什么呢?古代选拔牧守很慎重,如今却轻慢其职。然而世人重视京都官职,有时轻视州县官,为什么呢?古代牧守政绩有成,就提拔到三公之位;郎官特别优秀的,也能治理一个县。确实希望尚书职位空缺时,一定要从方伯中求才;郎官职位空缺时,必须按照才能提拔。如果此令实行,仁德之风就会兴起。

开元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敕令:从今以后,各司清望官有缺,先在牧守中精心选择,都督、刺史等重要人选,同时向京官中选拔授任。台郎以下的改任,也应当在佐官和县令中通用。应当立即铨选,以符合朕的心意。

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敕令:从今以后,三省侍郎有缺,先求曾任刺史的人;郎官有缺,先求曾任县令的人。十九年七月十四日敕令:岭南及黔府管内各州以及蕃州,检校和代理刺史,都要记录上奏,等敕令到达后按标准执行。岭南、黔府、蕃州等刺史在任,不得擅自请求宿卫。二十二年八月敕令:刺史到任,不得当年入考。县令有缺,不得差遣出使。二十四年五月,夷州刺史杨濬犯贪赃罪,诏令杖六十,流放古州。左丞相裴耀卿说:臣认为刺史县令与一般官吏有所不同,他们是百姓的父母,是风俗教化的表率。一旦作为本部长官,就应终身保持敬意。何况本州刺史,是百姓所尊崇的,一旦在吏民面前加以杖责,恐怕不符合敬官长、劝风俗的意图。恳请凡刺史县令在辖区内被杖责的特例,请求停止或减免。

二十九年正月十五日,令百官在亲属中推举牧宰。于是下制说:从前祁奚举荐祁午,谢安举荐谢玄,哪里限于嫌疑而有拘忌?内外官中有亲伯叔及兄弟子侄中有才能异能、通晓政治、按资历可任刺史县令的,各自上报其名。天宝十一载十二月敕令:牧宰治理人民,所托付的尤为重要。至于俸禄,也比较优厚。自应整饬自身、励行节操,以肃清官吏。如听说有犯赃私的,严重扰乱纲纪。今后刺史犯赃,应加重一等惩罚。

十二载九月敕令:选择刺史,希望他们安抚百姓。但诸使等有时上奏兼任其他职务,妨碍政治,既缺少亲民,又违背本意。从今以后,不得再另行上奏请求。

乾元二年九月敕。近来刺史赴任,都先奏请州县官属。今后除了带使次判官外,一切不得自行奏请改任。官吏到任之后,如考察有罪累及不称职的,可具状上奏请示,然后令所由官替代。刺史如不兼节度使,只有防御使的,副使判官,委托在本州官中推选,也不得另外奏请他人。并委托中书门下,著为常式。

永泰二年四月敕。郎中可任中州刺史,员外郎可任下州刺史。用以尊崇刺史之任,同时选拔台郎中有才能的人。

贞元二十年。追赠已故隋州刺史李惠登为洪州都督。惠登年轻时是平卢军裨将。安禄山叛乱,于是跟随兵马使董泰,渡海作战收复沧隶等州。史思明叛乱,又陷于贼中,脱身投奔山南节度使来瑱。来瑱奏请试任金吾将军。李希烈叛乱,授惠登兵力,命令镇守隋州。贞元初,率全州归顺朝廷,随即被授为隋州刺史。当时遭受李希烈歼灭残害之后,田野空旷无人。惠登质朴,不识字,凭本心治理政事,都与事理相合。二十年间,田地开辟,户口增加,百姓歌唱他。当时于?任山南东道节度使,将他政绩上报朝廷,加授御史大夫,升其州为上州。到去世时,因此有追赠。

元和二年正月。制度支,如刺史在留州数额内,妄自减削,及不合理破费用,委派观察使根据传闻查办,必定加以酌情贬斥,以告诫各州。如刺史不奉制敕,不得声称有公事,请求前往本使。其录事参军,也不得擅自离开本州。

三年正月。允许新任官员及刺史等,在假期内于宣政门外谢恩完毕进辞,便赴任。当天,授官于朝堂礼谢,不须等待假期结束。国朝旧制,凡任命都督刺史,都临轩册命,特别显示恩礼。近年虽然没有册拜,但牧守受命之后,在便殿召对,并赐衣服。大概因为刺史是亲民之官,恩礼不可废止。当时新任河南尹裴复求,急于赴任,恰逢寒食休假。李吉甫,是复求的外甥,特为此奏请,于是兼刺史有此命,并非旧典。四年闰三月敕,如刺史不承使牒,擅自于所属科派征敛,先加惩处,仍委任御史台出使郎官御史查访奏闻。

其年十二月。岭南观察使杨于陵奏。贞元中,观察使李复奏。南方事宜向来不同,土地低湿,上佐多是杂流,大半刺史空缺,请于判官中挑选有才干的官吏,令其主持州事。臣伏见近日诸道,差判官监领州务,朝廷认为不当。臣认为现今州县凋残,刺史缺员,动经数年。至于上佐,全是贬谪之人。若派他们主持州事,必定导致扰乱失败。因李复所奏,降敕年月较远,怕违朝旨,伏请天恩,允许臣遵守当道所奏之文,量才差选,以便荒远之地。敕旨:依奏。

九年十二月。袁州刺史李将顺,因搜刮扰民,贬为道州司户参军。当时有大官到执政者那里,认为刺史犯法,不经审讯,立即贬官,恐怕不可。于是追回诏书,派御史前往推究。

十二年四月敕。从今以后,刺史如有政事利弊可言,都不限时节,可任自上表奏闻,不须申报节度观察使。本任卸任后,于是在当地处置百姓庄园宅舍,或因替代情弊,便破除正额两税,不出差科。从今以后,此类并勒令依原额输税。

宝历元年正月七日敕节文。刺史县令,如无过错,不满三年不得替换。如治理政绩特别优异,只议就地加奖。其有才能适合他职,明显突出的,中书门下先具事由,及授官年月日,奏听皇帝批示。满岁迁代,无过失的,即与升改。

其年九月。御史台奏。近日新任刺史赴任,多违反期限。请准旧制,不超过十日。如妄称事故不发,常参官奏听进止。敕旨:从之。

太和三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增秩赐金,有先例。前史所载,得到的人很少。近日方镇所奏,人数渐多。从今以后,刺史在任,政绩特别优异,检查核实不虚的,观察使具事状,及所差检勘判官名衔同奏。若他日察核不实,本判官酌情削夺官职。观察使奏听进止。所陈述的善状,必须指实而言。如增加户口,须说本若干户,在任增加若干户。如称垦辟田畴,则说本垦田若干顷,在任以来加若干顷。并须申报所司,附入簿籍。如荒地及复业户,自有年限,未合科配的,也听任申奏,明言合至其年,并收租赋。如称营田课则所效,须说本合得若干万石,在任以来加若干万石。其所加配斛斗,便请准数落下,支取所供本道本军斛斗数。如不是供本军本道斛斗,则申报所司收管支遣,以凭考覆。不得虚为文饰,谬有荐论。敕旨:依奏。

四年八月。御史台奏。谨按大历十二年五月一日敕,刺史有故及缺,使司不得差摄,但令上佐依次知州事。其上佐等,多非其才,也望委派外道使臣,精加铨择。不胜任者,具状闻奏。昨日,宣州观察使于敖所差周墀知池州。若据敕旨,便应上奏处理。今勘其缘由,长史司马都在上都守职,有录事参军顾复元在任。若不重新约束,各处终难守文。伏请从今以后,刺史未到任,上佐缺人,及另有需要处理的事务,许差录事参军知州事。如录事参军又缺,则任别差判官,仍具缺失人事由,分析闻奏,并申报中书门下御史台。所望诏旨必行,绳违有据。敕旨:依奏。

那年九月,比部上奏说:按照太和三年十一月十日的赦文,天下州府的回残羡余(财政盈余),依照前后赦文,允许充作各种公用。刺史每次被检举弹劾,就以公事过失论处赃罪。那些应该使用的羡余钱物,都命令明确订立条件,分发给州府。谨详细列出请求批准的条件如下:凡是城墙官署房屋器械舟车杂物等,应当建立修理,需要创建添置替换的;或者有公家私人使客,加上遇到征召拜授朝官,送旧迎新,旧例应当有供应,宴会饯行赠送财物的;或者官员属将校有关人员等,有巡查检查违法,追捕盗贼,必须进行奖赏鼓励,应当给予程粮的;或者百姓贫穷,纳税不能完成,必须有所怜悯放宽,要填补原来数额的;或者遇到丰收年景谷物成熟,要收购储存备荒,以防灾害的;都允许使用。当州所有各种正额数内的回残羡余钱物等,如果不依照这些名目,就同赃罪犯法。那些所费用掉的,都必须建立文书案卷,以凭此核查验证。敕旨:应当依从。仍然委派御史台按照此条处理。

五年五月,御史台上奏说:各州刺史谢恩之后,应该限期出发赴任。按照敕令的惯例,刺史谢恩后,不论远近,都限十天内出发。我们认为刺史是治理百姓的官员,为陛下分忧,接受任命之后,本应迅速出发。有的人因为路途稍远,家中贫困,限期内不能备办事务,必须借故拖延,空悬紧急期限,多不遵守。现在请求衡量路程远近,依次规定日期:凡离京城一千里以内的,限十天;二千里以内的,限十五天;三千里以内的,限二十天;三千里以外的,限二十五天。如果限期内遇到延英殿不开放,也请求依照常例进状等候批示,然后出发。如有妄托事故逗留的,请求当时奏报,酌情加以惩罚。至于贬授的刺史,请求依照旧例遣送,不依此限。希望事情得到适中处理,长久而不废坏。敕旨:应当依从。七年七月,中书门下上奏说:各州刺史的任命和升迁,必须依据显著政绩。如果不核实实情,无法劝勉他人。近来刺史任满回朝,都希望越级升迁,但在郡治绩,无法尽知。有的自己陈述制置事条,难以取信;有的另外请求本道荐状,多是徇私。要彰明法度,在于考核名实。请求从今以后,刺史得到替代,待离郡一个月后,委派知州上佐和录事参军,分别下到各县,收集耆老百姓等的状词。如有兴利除害,惠及百姓,廉洁奉公,肃清风教的,各具事实,申报本道观察使检验属实,具体以事条录奏,不得稍加文饰。其荐状仍与观察使判官连署。如事情不可称道,不在推荐之限。仍希望委派度支盐铁分巡院内官一同访察,各申报本使录奏。如除授后,访知所举不实,观察判官、分巡院官及知州上佐等,一并停任现职一二年,不得任用。如因在郡贪赃事发,另行处分。其观察使奏取进止。敕旨:依奏。

开成元年二月,中书门下上奏:所有各州刺史、各府少尹、次赤县令、州府五品以上官员,以及常参官等,任职期限大约三年。任满替代之后,立即到京城。人数既多,员缺常少。稍过一些时日,就诉说饥寒。根据汉朝法令,罢免的郡守,除非有诏书征召,不得私自到京师。建中初年,敕令常参官及外任五品以上官员,替代之后不得擅自到京师。从今以后,请依据旧制,刺史及五品以上常参官,在地方上应受替代离任的,如果没有征召诏书,不得进京。应委派所在州府,取其履历,每两个月一次,通过驿站申报中书门下。其初状仍要写明前任政绩,受替代的年月,申报中书门下。按照此前设置的员额,衡量人才,根据缺额授予官职。如果有家在上都,因此自行归家的,在正衙参见后,仍令京兆府依照外州府的例子申报。敕旨:依奏。同年闰五月,中书门下上奏:根据旧例,刺史授官之后,都在限期内等待延英殿开日,候对奏报出发日期,详细揣度朝廷旨意。大概是重视治理百姓的官员,想使陛下观察其去留,考察其言语,也是用来杜绝宰相陈情。所以除授刺史,往往进状便辞,大概是怕对奏之时,有错失乖误。从今以后,除授刺史都希望延英殿对奏完了,再奏报出发日期。如果地方近,期限促迫,遇不上坐朝之日,也希望允许在御史台递状,等待延英殿开日,辞别之后出发。敕旨:依奏。

那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说:治理国家、亲近百姓,责任在于地方长官。朝廷近来任命官员,颇为注重选择。从今以后,希望命令各观察使,每年年底,详细列出辖区内刺史县令的治理方略、政事优劣上报。如果有教化完备,人民懂得敬让,盗贼逃走,贿赂不行,刑罚没有偏颇,赋税公平合理,安抚孤弱,不虐待幼小低贱,奸诈的吏员和狡猾的胥吏,侵夺牟利的行为被禁止杜绝,田地开垦,逃户回来复业,道路平整,邮传修缮有节制,府衙没有积压的事务,监狱没有在押的囚犯,纠正邪恶、惩治违逆,憎恨恶人、树立善行,以公心消灭私欲,断绝经商求利,早起晚睡,宴饮游戏减少,人民没有怨言,家家有积蓄,这就是循良的官吏,和乐平易的君子。能够完全具备这些美德的,希望将其中最优秀的推荐上报,朝廷特别加以褒奖赏赐,增加俸禄、改易章服,征召授以显要重要的职位。如果在下述几科之中大致有所建树,勤勉恭谨不懈怠,处理事务没有缺漏的,希望按次一等推荐上报,酌情加以恩宠赏赐,一同留任不替换,以等待成绩。如果有不明白这些为政之道的,所行无所可取,凭借资历等待录用,对治理没有补益,平庸之才、凡俗之器,长久居于人上的,也希望如实上报,应当请求将他们调任闲散的职位。如果有贪婪残暴、贪污受贿、枉法受赃,冤屈上诉得不到伸张,拷打无罪之人,有一项属于这样的,详细列状上报,应当加以重刑,流放到荒远之地。奖赏善行、惩罚恶行,期望必定实行。属官和县佐,善恶特别不同的,也希望上报情况,请求颁示四方,专门委托廉访观察使。仍命令两都御史台,以及出使的郎官御史,和巡院的法律官员,经常加以采访,详细将事情情况上奏申报到中书门下,统一比较各道观察使奉行诏令的勤惰情况。每年正月,分别上奏,趁机商议惩罚和奖励。敕旨:依照奏请执行。

三年三月敕令:新任命的刺史,如果遇到入宫申谢的情况,当天各自按照本班次序引入。等待班退后,刺史便接在次对官后面站立。等到次对官班列完毕后,通事舍人引导他们到横阶前,通事舍人口头奏报说:“新授某州刺史某人等申谢。”如果呼唤他们上前,就引导他们上龙墀;如果不呼唤,就各自奏报出发日期完毕后,通事舍人随即宣布某人等申谢。如果离去,在赞拜完毕后,便引导他们出去。

同年五月,中书门下奏称:按旧制度,刺史已经除授,替代的人未到之前,依旧管理一切事务,并给予俸禄。等待替代的人到达并交割完毕后,便听任其离开。根据山南道所奏,刺史得便令牒州停务,另派官员管理州事,待到替代的人到达交割后,方可离开。臣等认为刺史的俸禄本来就微薄,滞留可悯。又岭南诸管及福建、黔府,都是偏远之地,必须有所商量。并请除授到任后未交割前,在俸料及杂给之中,支取三分之一,以资助其滞留的费用。仅告诫所由,不可作为比例。制可。

四年三月,中书门下奏称:岭南小州,多由本道奏请散试官及州县官充任司马知州事,不经过三两考,便请求正式除授。侥幸之门,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必须制定定制,使其得到适中。应奏授上佐知州事,从今以后,一周年在本任无缺损,即可奏请充任权知刺史。在仕途之内,仍然极为捷径。仍须事一周年考核,不得将两处时间相加连续计算。敕旨:依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