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九

州府及县加减官

唐代州县官员减省增置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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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唐代各时期对州府及县官员的减省、增置与恢复等调整情况。

阅读提示

阅读本章时应注意各次减省与增置的时间、地区及官名,以及上奏主体是中央还是地方,理解其背后的行政与财政逻辑。

减官员参军县丞主簿县尉

天宝五年九月敕令。减少剑南琼山郡参军两员。县丞三员。主簿三员。八年。昭应县更加主簿和县尉各一员。

宝应元年十月四日。凤翔府参军六员。请求减少两员。县丞两员。减少一员。主簿两员。减少一员。主簿县尉六员。天兴县依照此例。大历二年八月十三日。陇凤两州。除刺史外。请求各设置别驾一员。录事参军一员。司功司户各一员。每县令尉各一员。本道上奏。

四年三月四日。长安万年县丞。各减少一员。主簿一员。县尉两员。昭应县丞簿一员。县尉两员。好畤。同官。秦原。各减少丞尉一员。至五年五月十四日。省京兆田功兵士曹各一员。参军两员。至十四年三月五日。一并恢复设置。

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凤翔府加设仓曹参军一员。普润县请求加设县尉一员。本府上奏。

同年七月二十九日。商州停设司田参军。上洛商洛两县令以外。保留主簿及县尉一员。其丞簿请求停设。洛南等三县。只保留县令及主簿。其余一并停设。本州上奏。

建中二年四月。幽州管内。每县设置县尉两员。其余一并停设。本道上奏。

贞元元年九月。御史大夫崔纵上奏。内外官员。臣认为兵戎未息。仕进之人颇多。在任官员既合按次序升迁。有功之人必须褒赏。近来每次到选集之时。不免依据缺额留人。常叹遗才。仍招致怨望。何况频有恩诏。甄别登录功劳。诸道叙优。人数甚广。现须处置。不可稽留。若今停减吏员。实恐不便于事。非但承优者无官可授。而且序进者无路可容。本意是便利人。反而成为聚敛怨恨。须仍旧以适合其宜。更待事平。然后议经制。敕旨。依奏。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许州停减正员官五十四员。本道上奏。

十二月十九日。申。光管内停正员六十一员。本道上奏。

三年正月十七日敕令。东部畿内唐。汝。邓三州。停减官员。准许。蔡等州例。

那一年五月,宰相张延赏上奏说:“治理国家的根本,必须先任命官员。旧的官员制度,繁多而且耗费,州县残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在荆南时,所管辖的州县中空缺的官员职位,不少于十几年,吏部从未补授,只是让一个官员代理,公事也能处理。由此说来,官员可以裁减,没有可疑的。请求裁减官员,收取他们的俸禄,用来资助招募士兵。”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闰五月八日,下敕裁减各上州的刺史、上佐各一员,录事、参军、司户、司兵、司士各一员;中州的刺史、上佐各一员,录事、参军、司户、司兵各一员;下州的刺史、上佐各一员,录事、参军、司户各一员;各州的参军裁减一半;各县中等以上的,县令一员、县尉一员;下县的县令一员。京兆府、河南府的司录、判官,以及四赤县的县丞、县尉,酌情留一半,参军全部保留,其余全部停省。那些赤县和畿县,每县留县令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县尉一员。其余各府按照上等州县的例子。因为各州户口减少,三分去二,官员应当省减,现在员额偏缺,尚未平均,应当让有关部门按照上述名额,分析州县等第上报。那些被降职的官员,暂且照旧,其余一切暂时停止,到第二年五月三十日,再续取处理。那些应当停减的官员俸禄、粮禄、职田、杂料、手力、粮课等,一切已经上报的,各自命令度支勘审检查收取,送交上都左藏库收贮,充作赏赐战士所用。到了七月,先前裁减的官员,全部依照旧例恢复。

五年六月二十日。兴元府奏。留司录。户法二曹各两员。功仓。田兵。士曹。文学各一员。录事。参军各四员。南郑令。丞。主簿两员。尉三员。城固褒城县令。丞。簿各一员。尉各三员。金牛三泉县令。丞。簿各两员。

八年四月,容管经略使上奏说:本管区现在请求除了刺史留任的官员一百七十三员之外,其余的官员都请求停减。他们的俸禄和津贴请求转用作将士的赏赐。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同年十二月,汝州上奏说:所属七个县再酌情恢复县尉一员。朝廷批准了奏请。

十四年八月,魏博节度使重新设置管辖范围内的州县官员,共计八十一员。仓曹参军、户曹参军、兵曹参军、法曹参军以上官职,请求依照以前设置双曹。田曹参军、文学、市令以上官职,请求依照以前设置。元城县、贵乡县以上,请求依照以前再设置县尉一员。相州、贝州、博州、澶州、卫州的司法参军、司士参军、司田参军、文学、市令以上官职,请求依照以前设置。魏州的昌乐县、魏县、冠氏县、馆陶县、朝城县、莘县,相州的安阳县、邺县、内黄县、临河县、汤阴县、尧城县、洹水县、临漳县、成安县、临虑县,贝州的宗城县、临清县、清河县、永济县、历亭县、经城县、武城县、夏津县、漳南县、阿城县、堂邑县、清平县、博平县、武水县、高唐县,澶州的顿邱县、临黄县、观城县、清丰县,以上四十一个州县,请求依照以前设置县尉和县丞。皇帝下敕说:同意所奏。

十七年三月敕令。天下州府别驾。及司田田曹参军。除京兆河南太原三府外。其诸州府判司双曹者。各省其一。录事参军准判司例。

元和六年六月,宰相李吉甫上奏说:请求裁减人员,酌定朝廷内外官员的俸禄。我认为尧舜时期设立官职,不过数十人;夏商时期官员成倍增加,才将近三百人。《周礼》和《汉书·百官志》中,都记载了胥吏,其人员稍多,但大约相当于后汉设官的数量,也不过七八千员。从汉到隋,经历了十三个朝代,考察它们的官员数量,都比国家现在所设置的少。这些事都有史籍记载,不敢详细陈述。陛下禀承上圣的资质,开启中兴的运数,统治天下,富有四海,至今已有七年。陛下像日月一样明亮,搜求贤才;崇尚尧舜的风俗,以厚待百姓。然而百姓还未富足,是因为流品还很杂乱,官职还很多。存在无事可做的官,吃着极重的税赋,百姓转而更加困苦,吃闲饭的人越来越多。我们日夜思虑此事,不可谓不成熟。我考察晋代荀勖上疏,说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汉光武帝合并官吏,州、郡、县、邑,才设置原来的十分之一,这就是省官。魏太和年间,曾派遣使者四处出巡,裁减官吏的一半,这就是省吏。晋武帝听从了,于是削减州郡的一半。要减少人员,必须先减少官职,所以官职减少则事情减少,事情减少则人员减少。官职繁多则事务繁多,事务繁多则人员繁多。到了周太祖在陇坻东面打败齐军,任用苏绰为宰相,改革制度,说事情少则人清,事情多则人浊。清浊的根源在于官职的多少。因此,兼任和代理的官员,全部被罢免。国家自天宝以后,中原驻扎军队,现有军士可统计的,已有八十多万。其余离开去经商、去做僧道、杂入各种劳役、不归农桑的,又占十分之五六。这样,天下用三分劳苦之人,供养七分坐食之人。我每每想到这里,何尝不是整夜睡不着觉,对着饭桌忘了吃饭。有幸遇到陛下顺应天命,振兴大业,澄清源头、端正根本,还有什么比这更急迫的呢?我私下计算当今内外官员,靠两税钱供给俸禄的,不少于一万人。其中有些名义职位不同,事务脱离本局,府寺荒废,官员因循守旧的,很多。况且征收的赋税日益减少,而领俸禄的人渐渐增多;设立的官职有限,而进入各种名色的人无数。九流怎能不杂,万务怎能不烦。况且汉初设置郡,不过六十个,文帝景帝时代教化淳厚,百王都比不上。官少一定不会政治紊乱,郡多一定不会事务治理得好,这是明显的验证。现在天下三百郡,一千四百多县,所以有一邑之地,虚设许多机构;一乡之间,白白分设县职。耗费极广,而控制力却极轻。所有这些情况,都必须改革。请求下令吏部侍郎一人、郎中一人、兵部侍郎一人、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综合分析利弊,详细制定废置方案。那些官吏可以合并裁减的,就合并裁减;州县可以合并的,就合并;每年入仕的人,可停止或减少的,就停止减少。这样官吏少就容易求得,官职少就容易治理,逐渐减少吃闲饭的人,足以宽慰疲惫的百姓。皇帝听从了,于是命令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一同详细制定裁减合并州县等事宜。

同年九月,吏部上奏说,按照敕令,精简合并朝廷内外的官员编制。各州府总共裁减八百零八员,其中下州的文学、中下县的县丞和市令,一律停职裁减。其余官员,各州根据情况酌情裁减。各王府除五品以上官员外,保留录事参军一员、功曹参军二员,其余都请求裁减。到十三年正月,裁减了蔡州汝南县的县尉。十四年三月,吏部上奏,请求任用郓、曹、濮等十二个州县的官员,这十二个州请求各设置录事参军和司户法参军等各一员,各县设置县令、主簿、县尉各一员,等到给复期满后恢复原状。皇上同意了。十五年正月,镇州观察使王承宗上奏说,镇、冀、深、赵等四州,请求每州设置录事参军一员、判司三员,每县设置县令、录事一员、主簿一员、县尉一员。皇上也同意了。

太和二年十月。西川观察使奏。加减管内州官员。彭州蒙阳县。眉州彭山县。邛州安仁县。尉各两员。今请减一员。汉州雒县。什邡县。尉各一员。今请更加一员。绵竹县元无县尉。今请置尉一员。眉州文学参军共三员。今请减参军一员。邛州文学参军二员。今请减一员。汉州并无文学参军。今请各置一员。其料课职田禄米等。伏望各依元额支给。听从之。

九年九月。淄青观察使王彦威奏。请停管内县丞二十九员。听从之。

会昌四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应诸州县佐官。近令约户税多少。量减佐官。实欲渐去冗员。以惩尸素。今诸道所奏。户满五千。税满一万。不合停减者。其类已多。又假以当路为词。犹务占惜。臣等商量。当路顿亦不常有。若遇大军顿。即权勾当。所存例多如此。望令吏部郎中柳仲郢。据元敕额。类会停减。不得许其破除。敕旨。依奏。

同年六月。吏部奏。准会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今年五月十日敕。类会停减诸州府县佐官冗员。今以州府申阙解内户税多少。及州府官员闲剧。类会合减官员一千二百一十四员。敕旨。依奏。

太和元年五月。邠宁观察使张君绪奏。当道新平。三水。永寿。宜禄等四县。请各置主簿一员。

会昌四年六月十九日,根据敕令,因为税额较少,全部减少了佐官。现在请求依照先前的规定,每个县各设置主簿一员。敕旨说:依照所奏。各处有佐官的地方,都不得援引此例。同年七月,沧州、济州、德州等州观察使上奏:本道在以前减员的各县,各设置县尉一员,得到批准。十二月,吏部上奏:各州县的官员,根据会昌四年六月十九日的敕令,停止和减少的共计一千二百一十四员。恭敬地接到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敕令,应当命令吏部挑选。县邑有人口五千户,税钱一万贯以上的,增添一员官,仍然天下州县所增加的,不得超过四百员。根据敕令逐条处理,除了各种添置外,同时在州官内,根据税钱数额确定等级,以及观察使、节度使所在的州,酌情各添置,共计三百八十三员。

天祐元年五月敕令。河南府畿县。先减尉一员。可依京兆府例。复置县尉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