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三
嫁娶
唐代婚姻诏敕与礼制整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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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汇集唐代朝廷关于婚嫁年龄、门第、礼仪、财物等各项诏敕与奏议。
阅读提示
阅读本章时注意各条诏敕的时间顺序及其针对的具体婚俗问题,体会朝廷对婚礼礼制的持续规范。
贞观元年二月四日,诏书说:从前周公治理天下制定礼法,将福泽留给后代子孙,设立媒氏的职务,用来会合男女。每到仲春二月,顺应时节施行政令,繁衍生育的道理既然宏大,国家的教化就在其中。我恭敬地承受天命,作为天下百姓的父母,永远心怀养育之恩,内心深切关切。如果不以婚姻来申明,以抚养来明示,恐怕家中祭祀之礼就会废弃,断绝后嗣的灾祸就会加深。既然产生怨恨不满的情绪,或许会导致淫奔的羞辱。效法典章制度,实在是我所期望的。应当命令有关官员,在各地劝勉百姓。那些平民男女中没有家室的,都仰仗州县官员,按照礼节聘娶,任凭他们同类相求,不得强行夺取。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以上,以及妻子去世服丧期满之后,寡妇居丧服纪已除的,都必须申明婚配,让他们好好结合。如果贫穷的人,迎娶资财匮乏,就仰仗亲近乡里和富有之家,取多补少,使他们能够有资财送嫁。那些鳏夫六十岁,寡妇五十岁以上,以及妇人虽然年轻但有子女,以及守节贞洁的,都任凭她们的意愿,不要强迫她们嫁娶。刺史县令以下官员,如果能使婚姻及时,鳏寡人数减少,按照户口增多的比例,考核政绩时晋升。如果劝导方法不当,导致配偶失所,按照户口减少予以贬斥。
六年,御史大夫韦挺上表说:夫妇之道,是王教的先导;婚姻之礼,是人伦所崇尚的。所以用来承继家业,延续祖妣。静心思考,怎能不敬重。嫁女的人家,有不熄灭炉火的悲叹;娶妇的家庭,有不举奏音乐的感触。现在贵族富豪,在婚姻刚开始的时候,有的演奏管弦乐器,以便尽情欢宴。只知竞争奢侈,不顾礼经。这不是所说的继承亲族的道理,念及别离的情意。端正初始的根本,实际就在于此。如果不以义理来训导,恐怕这种风气会更加盛行。
十六年六月诏书说:氏族的兴盛,实际关系到官爵;婚姻的道理,没有比仁义更重要的。自从曹魏失去统治,北齐灭亡,市朝已经变迁,风俗衰败。燕赵的世家大族,多失去官宦的世系;齐韩的旧有风俗,有的违背德义的风尚。名声虽然显扬于乡里,自身却免不了贫贱。自号为显贵后裔,却不重视匹配的礼节。问名只在于窃取财货,结婚必定归于富豪之家。于是有新任官职的人,财富丰厚的家庭,仰慕他们的祖宗,争相缔结婚姻,多送财物,如同贩卖。有的贬低自己的家门,在姻亲那里受屈辱;有的夸耀自己的旧族,对公婆施加无礼。积久成习,至今未止。既然扰乱人伦,实在有损名教。我日夜警惕,勤于政道。前代的祸害,都已惩戒革除。只有这种弊风,未能完全改变。从今以后,明确加以告示,使人们认识嫁娶的次序,各自合乎典礼。知道我的用意。从今年六月起禁止买卖婚姻。
永徽二年九月,纪王李慎等人商议:堂姨母、母亲的姑姨,以及堂姑姨父母的姑姨,父母的姑舅姊妹女婿,姊妹的堂外甥,虽然是外姻无服,但请求不许通婚。诏书许可。在此之前,御史大夫李干祐上奏,说郑州人郑宣道,先前聘娶少府监李元乂的妹妹为妻,元乂的妹妹就是宣道的堂姨,元乂认为人情上不该婚配,请求解除婚姻。宣道经过省中陈诉,省中以法律没有禁止判断,准许成亲。于是纪王慎等人因此有议论。
显庆二年七月制度:县主出嫁称“适”,不得称“降”;娶县主的人称“娶”,不得称“尚”。
四年十月十五日诏书: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选、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元孙,共七姓十一家,不得自为婚姻。仍然从今以后,天下嫁女接受财礼,三品以上人家不得超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超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超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超过五十匹,都作为所嫁女儿的嫁妆等用。夫家不得接受陪门之财。这是李义府上奏的。
太极元年,左司郎中唐绍上表说:士庶亲迎的礼节,完备于六礼,用来承继宗庙,事奉公婆。应当以昏夜为期,第二天早晨拜见。过去民间鄙陋,时常有障车之俗,拦截车辆索要酒食,作为嬉戏娱乐。近日这种风气更加盛行,上及王公,于是广泛奏乐,多聚集随从,堵塞道路,停留滞留时间长久,邀取财物,动辄超过万计。于是使障车的礼赠,超过聘财;歌舞喧哗,实在不是助感。既损害名教,又败坏风俗,违背礼经,必须加以节制。希望请求下令禁止断绝。到十一月十二日敕令:王公以下嫁娶,近来时有障车,既然损害风教,特别应当禁止断绝。
开元十九年四月四日,在京城设置一个礼会院。那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敕令:礼会院应当隶属司农寺,所需器物应令有关部门供应。院在崇仁坊南街。
二十二年二月敕令: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以上,听任婚嫁。各州县官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与部下百姓交婚。违反者,即使遇到赦免仍要离异。州的上佐以及县令,对于所统属的官员,如果订婚在前,任职在后,以及三辅内官员,门第相当,情愿的,不在禁止之限。
建中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敕令:应当令礼仪使与博士及宗正卿李琬、汉中王李瑀、光禄卿李涵,约取古今旧仪和开元礼,详细审定公主、郡主、县主出嫁和拜见公婆的礼仪,逐条奏闻。将以教化行于天下,用来端正国风。到十一月二日,礼仪使颜真卿等上奏:郡县主拜见公婆,请在礼会院举行仪式。第二天早晨,公坐在堂东阶上,面向西;婆向南。媳妇手持笲(竹器,外黑内红),盛放枣和栗,从西阶上去,面向东两次下拜,跪下放在公的席前。公举起,礼官撤下向东。媳妇退下,两次下拜,又从台阶下到婆面前,接受笲,盛放干肉,随从拿着在阶下,上去进献,面向北两次下拜,跪下放在婆席前。婆举起,礼官接过去向东。媳妇退下,又两次下拜,下堂,到东面,拜见女婿的伯叔兄弟姊妹完毕后,便赴光顺门谢恩。女婿的亲属,依次奉谢完毕后,赴十六王宅观看花烛。我认为婚礼以敬为主,私下恐怕不合适。并请求停止障车、下婿及却扇诗等。行礼的晚上,可以感怀恩思。至于声乐,我私下恐怕不合礼法,也请求禁止断绝。相见行礼,近代设毡帐,选择地方放置,这是元魏穹庐的制度,应当在堂室中设置帐幕,请按照礼施行。现在时俗以子卯午酉年称为“当梁”,那一年娶妇,公婆不相见,大概礼法没有根据,也请求禁止断绝。
同年十一月敕令:婚礼都用诞马,在礼经中没有记载。按周礼玉人有璋,诸侯用来聘女。礼说,玉用来比德。现在请求驸马加璋,郡主女婿加璧,用来代替用马。又函书,出自近代,事无经典依据,请求罢除不用。听从了。会昌元年十一月敕令:婚娶人家的音乐,以及公私局会花烛,一并应禁止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