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九
硙碾
唐代拆毁水磨以兴水利之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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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唐代多次因水磨妨害水利而拆毁王公贵族水磨的事件。
阅读提示
注意各事件的时间顺序与上奏者、皇帝的态度,以及拆毁水磨与农田灌溉的关系。
硙碾水利灌溉王公寺观
开元九年正月,京兆少尹李元纮上奏,疏通三辅地区的各条水渠,王公贵族之家沿着水渠设立水磨,妨害了水利工程,请求全部拆除,百姓因此大获其利。到了广德二年三月,户部侍郎李栖筠、刑部侍郎王翊,充任京兆少尹崔昭,上奏请求拆除京城北面白渠上王公寺观的水磨七十余处,以扩大水田的收益,预计每年可增收粳稻三百万石。
大历十三年正月四日上奏,三白渠下游的水磨,有妨碍的应当废拆,总共四十四处。自今以后,如果再设置,就应当上报记录在案。
同年正月,拆毁了京畿白渠上的八十余处水磨。先前,黎干上奏认为郑白支渠的水磨,阻隔了水利,人们无法灌溉,请求全部毁废,皇帝听从了。当时升平公主是皇帝的爱女,有两轮水磨,请求留下。皇帝说:“我为天下百姓,你要明白我的心意,应该为大家做表率。”于是当天就拆毁了它。
元和六年正月,京城的一些僧人,有请求以庄园水磨免除赋税的。宰相李吉甫上奏说:“钱粮的征收,一向有定额,放宽僧徒有余的力量,而配给贫苦无告的百姓,一定不能允许。”皇帝听从了。
八年十二月敕令,应当赏赐给王公郡主以及各类庄宅水磨等,都允许典当、抵押、出售。其应缴的税和应服的劳役,委托府县收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