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卷三十四选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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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的办法由来已久了。周朝的时候,设立学校,用乡学的六德、六行、六艺来教育百姓并选拔他们,从乡里举荐,送到司徒、司马那里考核评定,然后任命官职。两汉时期有贤良方正、孝弟力田等科目,有的通过对策诏策来选拔,事情还接近古代。隋唐时期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科目,有的还兼用诗赋,读书人开始有放弃根本而追逐末节的。宋朝大力推行文治,专门崇尚科目考试,虽然当时得到了很多人才,但其弊端导致了文风卑弱,士人习气萎靡,有见识的人以此为弊病。辽、金地处北方,习俗崇尚骑马射箭,辽景宗、辽道宗也实行贡举考试,金太宗、金世宗多次开设科场,也大致算得上得到了人才。
元朝初年,太宗刚刚占领中原,就采纳耶律楚材的建议,用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世祖平定天下后,王鹗进献计策,许衡制定法令,但事情没有实行。到了仁宗延祐年间,才斟酌旧的制度并推行,选拔人才以德行为根本,考试技艺以经术为先,士人纷纷响应皇上的要求,都文雅地出现了。然而当时做官的途径很多,铨选没有固定制度,那些从学校出身的人,有国子监学,有蒙古字学、回回国学,有医学,有阴阳学。那些通过荐举而闻名的人,有隐逸、有茂才异等、有求言、有进书、有童子。那些出身于侍卫、勋臣家庭的人,被破格对待。那些用于宣徽院、中政院等机构的人,被看重作为内官。还有恩荫按常规的资格,以及破格提拔有选拔的科目。由直省、侍仪等官职入仕的人,也有清高的声望。管理粮仓、赋税的人,通常被视为闲散的职务。捕盗的人按功劳叙用,缴纳粮食的人凭资财进用,甚至工匠也能进入官班,而仆役也能跻身品级。诸王、公主,受宠于投下,让他们保举推荐。远方夷族、边境外邦,授予他们长官职务,让他们世袭。凡是这类情况,大概就是所说的吏道繁杂而多种多样吧!况且儒生有岁贡的名目,吏员有补用的方法,叫做掾史、令史,叫做书写、铨写,叫做书吏、典吏,所设立的名称,不容易枚举,叫做省、台、院、部,叫做路、府、州、县,进入的途径,难以计算。即使是名卿大夫,也往往通过这种方式升到要职,获得显爵;而刀笔小吏,于是得以窃取权势,玩弄法律。所以,铨选完备,考核精细,有随朝、外任,有省选、部选,有文官、武官,有考核次数,有资格,一丝一毫不能超越。而有人援引旧例,有人借用资格,有人优待提升,有人降级回任,那种放纵私情破坏法律,以公济私的情况,除非极其明察的人不能察觉。这都是文书繁琐、吏治败坏所导致的。
现在采集旧编,记载在简册上,有的详细有的简略,按类聚集,大概有难以完全记述的,姑且保存一代的制度,编成《选举志》。
科目
太宗刚占领中原时,中书令耶律楚材请求用儒学选拔士人,听从了他的建议。九年秋八月,下诏命令断事官术忽和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到各路进行考试。以论、经义、词赋分为三科,安排三天日程,专门考一科,能够兼考的允许,只以不失去文义为合格。合格的人,免除他们的赋税徭役,让他们与各处长官共同签署公事,得到东平杨奂等若干人,都是一时的名士,但当时有人认为不便,事情又中止了。
世祖至元初年,有旨令丞相史天泽详细列应当执行的大事,曾经提到科举,但没有实行。四年九月,翰林学士承旨王鹗等人,请求实行选举法,远述周朝制度,其次涉及汉、隋、唐取士科目,近举辽、金选举用人,与本朝太宗得到人才的成效,认为:“贡举法废止,士人没有入仕的途径,有的学习刀笔成为吏胥,有的做仆役以侍奉官僚,有的制作技巧贩卖成为工匠商人。从今天来看,只有科举取士最为迫切,况且先朝的旧典,尤其应当追述。”奏上,皇帝说:“这是好办法,实行它。”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商议订立程式,又请求:“依照前代设立国学,选择蒙古人各职官子孙一百人,专门命令儒师教习经书,等他们技艺学成,然后试用,希望勋旧之家人才辈出,以备破格提拔。”十一年十一月,裕宗在东宫时,省臣又启奏,说“去年奉旨实行科举,现在将翰林老臣等所议定的程式上报”。奉令旨,批准蒙古进士科和汉人进士科,参酌时宜,以建立制度,事情没有施行。到二十一年九月,丞相火鲁火孙和留梦炎等人进言,十一月中书省臣奏报,都认为天下学习儒学的人少,而由刀笔吏得官的人多。皇帝说:“怎么办?”回答说:“只有贡举取士方便。凡是蒙古士人以及儒吏、阴阳、医术,都让他们考试举荐,那么他们就会用心学习。”皇帝同意了奏议。接着许衡也议论学校科举之法,废除诗赋,重视经学,定为新制度。事情虽然没有来得及实行,但选举的制度已经建立。
到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上奏:“科举之事,世祖、裕宗多次曾命令实行,成宗、武宗不久也有旨意,现在如果不报告,恐怕有人会阻碍它。取士之法,经学实在是修身治人之道,词赋是铺陈文采修饰辞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门崇尚词赋,所以士人习气浮华。现在臣等所拟定的,将律赋、省题诗、小义都废除不用,专门设立德行明经科,用这个来取士,或许可以得到人才。”皇帝认为对。十一月,于是下诏说:“我们祖宗以神武平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征用儒雅之士,推崇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地方,议论科举作为取士的方法,规模宏远。朕以渺小之身,得以继承大业,继承志向,记述事业,以祖训为准则。考核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应该以德行为首,考试技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其次。浮华超过实际,朕不取用。于是命令中书省,参酌古今,制定条制。定于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推举贤能的人,充任贡士到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于京师,中选者朕将亲自策问。详细事项列于后:科场,每三年一次开试。举人从本籍官司在各类户内推举,年龄二十五岁以上,乡里称赞他孝悌,朋友信服他信义,通晓经书、品行端正之士,担保举荐,以礼遣送,送到各路府。如有徇私滥举,以及应举而不举的,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察究治罪。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熹的章句集注。义理精明,文辞典雅者为合格。第二场策一道,用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都用朱熹章句集注,再以己意总结,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熹注为主,《尚书》以蔡沈注为主,《周易》以程颐、朱熹注为主,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允许用《三传》及胡安国《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追求浮华辞藻,只求直述,限一千字以上完成。蒙古、色目人,愿意试汉人、南人科目的,中选者加一等注授。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相同。所在官司延误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流官子孙荫叙,并依旧制,愿意考试中选者,优升一等。在官未入流品,愿意考试者听便。若中选之人,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照高一等,加一等注授;若无品级,只依考试例从优铨注。乡试处所,以及其他条目,命中书省议定施行。呜呼!经学明畅德行修美,差不多能得到真正的儒者之用;风俗改变,更加达到至治的兴盛。告知各方,体会朕的至意。”
中书省所定的条目:
乡试中选者,各给解据、录取连文中举科文,行省移咨都省,送礼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关申礼部,拘该监察御史、廉访司,依上录取连科文申台,转呈都省,凭以照勘。
乡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条;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
会试,省部依乡试例,于次年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第二场,初五日第三场。
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试官二员、监察御史二员、读卷官二员,入殿廷考试。
每举子一名,怯薛歹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一千字以上完成。蒙古、色目人,时务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完成。
选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及腹里各路,有行台及廉访司的地方,与台宪官一同商议选差。上都、大都从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御史、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差考试官、同考试官各一员,并从现任及闲居有德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封弥官一员、誊录官一员,选廉洁干练文资正官充任。凡誊录试卷及行移文字,都用红笔书写,仍须设法关防,不致容私作弊。省部会试,都省选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录、对读官、监门等官各一员。
乡试,行省一十一:河南,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河东,山东。直隶省部路分四:真定,东平,大都,上都。
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河东五人,真定等五人,东平等五人。山东四人,辽阳五人,河南五人,陕西五人,甘肃三人,岭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广三人,四川一人,云南一人,征东一人。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东四人,东平等四人,山东五人,真定等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肃二人,陕西三人,岭北二人,辽阳二人,云南二人,征东一人,湖广七人,江浙一十人,江西六人。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一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十一人,东平等九人,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陕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一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
乡试、会试,允许携带《礼部韵略》之外,其余并不许怀挟文字。差搜检怀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无军人处,差巡军。
提点擗掠试院,差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远,仍自试官入院后,常川妨职,监押外门。
乡试、会试,弥封、誊录、对读官下吏人,于各衙门从便差设。
试卷中如有触犯皇帝名讳、庙号忌讳,以及文理不通、涂改超过五十字以上者,不予批阅。誊录所接收试卷后,须用红笔誊录正文,实际统计涂改字数,标注核对无误后,将红卷逐一送至考试所。若红卷中有涂改字,也须标注字数,由誊录官签字画押。待考核合格、录取人数确定后,抄录字号,调取原卷,请监试官、知贡举官、同试官共同核对拆封。
举人试卷由各自准备三场文卷和草稿,各十二幅,在卷首写明三代、籍贯、年龄,于考前半月到印卷所提交。印卷所登记造册,加盖骑缝印后,交还举人。
考试当天,日出前入场,黄昏时交卷。受卷官将试卷送至弥封所,编写字号,密封完毕后,送至誊录所。
科举实行后,如有各路岁贡及保举儒生等文书送达官府,一律令其返回原籍应试。
娼优之家以及残疾患病者、犯有十恶不赦或奸盗之罪的人,不得应试。
举人在考场内不得喧哗,违者治罪,并取消两次考试资格。
举人与考试官有五服内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仍由同试官批阅其试卷。若应回避而不主动申报者,取消一次考试资格。
乡试、会试中,如有夹带或找人代考者,汉人、南人在父母丧期应考者,均取消两次考试资格。
国子监学每年贡举的生员及伴读出身者,依照旧制,愿意参加科举的听便。考中者,在监学应得资品上从优授官。
其他路份附籍的蒙古、色目、汉人,在大多、上都有固定产业、居住多年者,由两都官府按上述规定推举应试,其余地区冒籍者治罪。
知贡举以下官员聚集至公堂,商议应办事项如下:
凡擅自到弥封所询问举人试卷封号、姓名及泄露者,治罪。考题未出而泄露者,允许他人告发。对读试卷官不亲自核对而随意让吏员对读,对读后出现差误影响考核者,予以处罚。誊录人员书写不认真或错误影响考核者,从重责罚。官府故意纵容举人私自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服务人员知情而为其传递者,允许他人告发。监试官掌管试院事务,不得干预考核。试院官在帘内者,不得与帘外官交谈。各类人员无故不得进入试厅。举人诽谤主考官、聚众喧哗、不服从制止者,治罪。举人应试时无故不戴冠帽或擅自移动座位者,或偶然与亲邻坐在一起而不主动说明者,夹带、代笔、传递答案者,一律驱逐出场。拆毁试卷首页家状者,追究惩治。举人在试卷上书写其他内容者,驳回取消资格;涉及诽谤攻击者,追究惩治。考试日为举人传送文书,以及因此收受财物者,均允许他人告发。举人在另纸上起草者,张榜取消资格。各类科文中不得自述辛苦经历和门第出身,委托誊录所检查发现,如有违反,不再誊录,移送考试院张榜取消资格。冒名应试、另立姓名,以及收受财物为他人夹带、代笔、传递答案者,均允许他人告发。被淘汰而妄加申诉者,治罪。监门官负责检查出入,应带入的物品需拆封点验。巡铺官及士兵不得喧哗干扰,不得随意查看考卷,不得纵容举人无故走动,非因公务不得与举人私语。试卷弥封用印后,以三个不成字为编号标写,并在涂改处盖章。
每名举人配备一名巡军负责服务,提前一天入院,分宿席房。考试日以击钟为信号。第一次击钟,院官以下人员洗漱。第二次击钟,监门官开锁,举人入院,搜检完毕后,呈交解据。礼生喊道“举人再拜”,知贡举官隔帘受一拜,跪答一拜,试官受一拜,答一拜。第三次击钟,颁发试题,各就各位。中午赐饭。交卷时,到受卷处作揖后退下,不得交谈。受卷官在记录簿上书写举人姓名,举人作揖退下,取回解据出院,巡军也退出。晚上鸣钟一次,锁院门。第二场,举人入院,按前例搜检,每十人为一组,按顺序站立至公堂下,作揖完毕后,颁发试题,各就各位。第三场,仪式如前。
受卷官将收到的试卷,陆续移交弥封官,将家状和草卷用腰封加印,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以三个不成字编号。每名举人各场使用同一编号,在卷上亲自书写,并在记录簿上标注完毕后,发文送交誊录官设置记录簿,分给吏员,用红笔誊录正文,同时注明原卷涂改字数及誊录涂改字数,卷末书写誊录人姓名,誊录官签名盖章,加骑缝印,发文送交对读所。翰林掾史统计誊录完毕的试卷总数,呈报监察御史。对读官将原卷与红卷亲自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呈送贡院,原卷发还弥封所。各所往来文书均用红笔,试卷按原编号附于记录簿。
试官批阅试卷,知贡举坐中间,试官相对而坐,共同考核,分为三等,每等又分上中下,用墨笔批点。考核完毕后,收掌试卷官在编号簿内标写分数,知贡举官、同试官、监察御史、弥封官共同取出原卷对号拆封,知贡举在试卷家状上亲自书写省试第几名。拆号完毕后,所有试卷交付礼部归档,贡举各官出院。中书省将考中者分为二榜,张贴在省门左右。
三月初四,中书省奏准,初七在翰林国史院举行殿试,指定监试官及各类执事人员。初五,各官入院。初六,撰写策问题目进呈,等待皇帝选定。初七,执事人员面向宫阙在堂前设置案桌,放置策题。举人入院,搜检完毕后,蒙古人作为一甲,按顺序站立,礼生引导至堂前,面向宫阙两拜,赐策题,再两拜,各就各位。色目人作为一甲,汉人、南人作为一甲,仪式如前。每名进士配备一名蒙古宿卫士监视。中午赐饭。进士交卷完毕后出院。监试官同读卷官,根据所对策文评定高下,分为三甲进奏。制作二榜,用敕黄纸书写,张贴在内前红门左右。
前一天,礼部通知中选进士,次日到宫阙前,有关部门设置香案,侍仪舍人唱名,谢恩,放榜。择日在翰林国史院举行恩荣宴,由中书省官主持宴会,所有参与考试的官员一同参加。参加宴会的官员和进士均簪花至住所。择日恭敬前往殿廷,呈上谢恩表。次日,到中书省参见。又择日,各进士到先圣庙举行舍菜礼,第一名撰写祝文主持仪式,在国子监刻石题名。
延祐二年春三月,殿试进士,赐护都答儿、张起岩等五十六人及第、出身不等。五年春三月,殿试进士护都达儿、霍希贤等五十人。
至治元年春三月,殿试进士达普化、宋本等六十四人。
泰定元年春三月,殿试进士捌剌、张益等八十六人。
四年春三月,殿试进士阿察赤、李黼等八十六人。
天历三年春三月,殿试进士笃列图、王文烨等九十七人。
元统癸酉科,殿试进士同同、李齐等,又增加名额,达到百人之数。制度稍有变化,左右榜各取三人,均赐进士及第,其余出身不等。科举取士,没有比这更兴盛的了。三年后,此制度被废除。又过了七年重新恢复,于是稍微改变程式,减少蒙古、色目人明经二条,增加本经义;将汉人、南人第一场《四书》疑一道改为本经疑,增加第二场古赋外,在诏诰、章表内又加一道。这就是元朝科目取士的制度,大致如此。
至于会试落第者,自延祐创设之初,丞相帖木迭儿、阿散及平章李孟等人上奏:“落第举人,年七十以上者,授予从七品流官退休;六十以上者,授予教授;原有出身者,在应得资品上稍加优待;无出身者,授予山长、学正。接受省札,以后不为例。如今有来迟未能应试者,尚未安排录用。请旨。”皇帝说:“按落第例恩待,不要定为常格。”
泰定元年三月,中书省臣上奏:“落第举人,仁宗延祐年间,命中书省各授教官之职,以安慰其归乡。如今正值改元之初,恩泽应广泛施予。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且两次落第者,授予教授;以下,授予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且两次落第者,授予教授;以下,授予学正、山长。先前有资品出身者,更优加任用;不愿出仕者,令其充任国子生员。以后不为例。”皇帝同意。其余落第之士,恩例不可常得,偶尔有试补书吏而进入仕途的。只有制度废除又重新恢复之后,其法才开始变化,落第者全部授予路府学正及书院山长。又增设乡试备榜,也授予郡学录及县教谕。于是科举取士,得人才之多前所未有。
学校
世祖至元八年春正月,始下诏设立京师蒙古国子学,教授学生,从随朝蒙古、汉人百官及怯薛歹官员中,选拔俊秀子弟入学,但未规定名额。用蒙古语翻译《通鉴节要》进行教学,待学生学习有成效,出题考试,根据其回答精通程度,酌情授予官职。成宗大德十年春二月,增加学生伙食补贴,连同之前共三十人增至六十人。武宗至大二年,规定伴读员四十人,以在籍优秀生员补充。仁宗延祐二年冬十月,因所设生员一百人(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汉人三十人),而百官子弟就学者常不下二三百人,应增加其补贴,于是减去庶民子弟一百一十四人,允许其随堂学习,在现有生员一百名之外,酌情增加五十名。原设蒙古二十人、汉人三十人,其生员纸张笔墨只供给三十人,每年分两次发放。
至元六年秋七月,设置各路蒙古字学。十二月,中书省制定学制颁布实施,命各路府官员子弟入学(上路二人、下路二人、府一人、州一人)。其余民间子弟,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愿充任学生者,免除本人杂役。将翻译的《通鉴节要》颁布各路,供学习。至成宗大德五年冬十月,又规定生员名额:散府二十人,上中州十五人,下州十人。元贞元年,命有关部门划拨土地,供给各路蒙古学生员伙食。其学官,至元十九年规定路府州设教授,因蒙古字在各字之上,府州教授一任,准从八品,再任路教授一任,准正八品,任满后本等迁转。大德四年,增设学正一员,上自国学,下至州县,选拔优秀生员,经翰林考试,凡学官译史,从中选取充任。
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夏五月,尚书省臣上言:“亦思替非文字应施用于实际,今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学,乞请授予学士之职,凡公卿大夫及富家子弟,皆依汉人入学之制,每日学习。”皇帝同意。同年八月,始置回回国子学。至仁宗延祐元年四月,复置回回国子监,设监官,因其文字便于文书审核与数目核对,令依旧制,用心教学。泰定二年春闰正月,因近岁公卿大夫子弟及凡民子弟入学者众多,其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已供给饮食者二十七人外,助教一人、生员二十四人伙食补贴,一并供给。该学建于国都,凡各机构所设译史,皆从本学选取充任。
太宗六年癸巳年,任命冯志常为国子学总教,命令侍臣子弟十八人入学。世祖至元七年,命令侍臣子弟十一人入学,其中年长的四人跟随许衡学习,年幼的七人跟随王恂学习。至元二十四年,设立国子学,并制定制度。设置博士,全面掌管学务,分教三斋的生员,讲授经书要旨,纠正读音和训释,对上严格教导的方法,对下考察学习的课业。又设置助教,共同掌管学务,并专门负责一斋;设置正、录,申明规矩,督促学习课业。凡是读书必须先读《孝经》《小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其次读《诗》《书》《礼记》《周礼》《春秋》《易》。博士、助教亲自教授句读、音训,正、录、伴读依次传习。讲说则按照所读的顺序,正、录、伴读也依次传习。第二天,抽签,让各位生员复述他们的功课。对于对偶、诗章、经解、史评,由博士出题,生员起草稿子,先呈给助教,等博士确定后,才抄录到课业簿上,作为考核依据。生员的名额,定为二百人,先让一百人及伴读二十人入学。这一百人中,蒙古人占一半,色目人、汉人占一半。许衡还撰写了生员入学的杂仪及日常安排。七年,命令八十名生员入学,让他们永远作为固定模式遵守执行。
成宗大德八年冬十二月,开始确定国子生名额,蒙古、色目、汉人每三年各推荐一人。十年冬闰十月,国子学确定蒙古、色目、汉人生员二百人,每三年各推荐二人。
武宗至大四年秋闰七月,确定生员名额为二百人。冬十二月,重新设立国子学考试推荐法,蒙古人授官六品,色目人授正七品,汉人授从七品。考试蒙古生员的方法应当从宽,色目生员稍加严格,汉人生员则完全按照科举制度。
仁宗延祐二年秋八月,增加设置生员一百人,陪堂生二十人,采用集贤学士赵孟頫、礼部尚书元明善等人所议定的国子学贡试法重新制定。一是升斋等级。六斋东西相对,下面两斋左边叫游艺,右边叫依仁,凡是诵书讲说、小学属对的生员归属这里。中间两斋左边叫据德,右边叫志道,讲说《四书》、课习诗律的生员归属这里。上面两斋左边叫时习,右边叫日新,讲说《易》《书》《诗》《春秋》等科,学习明经义等程文的生员归属这里。每斋员数不等,每季考核他们所学习的经书课业,以及不违反规矩的,依次递升。二是私试规矩。汉人按照日新、时习两斋,蒙古色目取志道、据德两斋,本学推举实际坐斋满两年以上、未曾犯过的,允许参加考试。限制实际坐斋三年以上,才能充任贡举。汉人私试,孟月试经疑一道,仲月试经义一道,季月试策问、表章、诏诰科一道。蒙古、色目人,孟月、仲月各试明经一道,季月试策问一道。文辞和道理都优秀的为上等,算一分;道理优秀而文辞平常的为中等,算半分。每年年终,总计该年积分,达到八分以上的升充高等生员,以四十名为限额,其中蒙古、色目各十名,汉人二十名。年终考试推荐,名额不必满,只取实际有才者。有分数相同而名额缺少的,以坐斋月日的先后多少为定。那些未达到等级,以及虽然达到等级但名额空缺未补的,该年积分不被使用,下年再重新积算。每月初二日早晨,圆揖之后,本学博士、助教公开就座,当面引领应试生员,各给印纸,按照规定出题考试,不允许夹带代笔,各用印纸,用真楷书写,本学正、录弥封誊录,其余都依照科举格式,助教、博士依次考定。第二天,监官覆考,在名簿内记录各人所得分数,本学收管,等到年终统一考核。三是黜罚科条。应当参加私试积分的生员,如果有不从事课业以及一切违反规矩的,初犯罚一分,再犯罚二分,三犯除名,由学正、录纠察举报,正、录知道看见而不纠举的,由本监讨论处罚。已经补为高等生员的,如果有违反规矩的,初犯推迟考试一年,再犯除名,由学正、录纠察举报,正、录知道看见而不纠举的,也由本监讨论处罚。在学的生员,年终实际坐斋不满半年的,一律除名。除月假外,其余请假,都不算数。学正、录年终全面考核在学学生,除蒙古、色目另外讨论外,其余汉人生员三年不能通一经以及不肯勤学的,勒令退学。其他责罚,都依照旧规。
泰定三年夏六月,改积分为贡举,并依照世祖旧制。贡试的方法,按照监学所拟定的,大致与前法略同,但防范稍加严密。本学正、录各二员,司乐一员,典籍二员,管勾一员,及侍仪舍人,旧例由积分生员充任,后来因为积分已被废除,在上斋推举年龄三十以上、学行足以作为后学榜样的为正、录,通晓音律、学业优秀的为司乐,办事干练敏捷的为典籍、管勾。侍仪舍人,在上、中斋推举礼仪熟练、声音洪亮、曾掌管春秋释奠、每月告朔明赞、大家公认其能的人充任。文宗天历二年春三月,只有伴读员数,从最初二十人每年贡二人,后来在大德七年定为四十人每年贡六人,至大四年定为四十人每年贡四人,延祐四年每年贡八人因人数积压,既然额定四十名,应充任部令史者四人、路教授者四人。此后,又命令所贡生员,每遇大比选士,与天下士子一同在礼部考试,在殿廷对策,又增加备榜而加以选择。
国朝初年,燕京刚平定,宣抚王楫奏请将金朝枢密院改为宣圣庙。太宗六年,设立国子总教及提举官,命令贵臣子弟入学学习。宪宗四年,世祖在藩邸时,特命修理殿廷;即位后,赐给玉斝,让永远作为祭器。至元十三年,授予提举学校官六品印,于是改为大都路学,署名叫提举学校所。二十四年,迁都北城后,在国城东面设立国子学,于是以南城国子学为大都路学,从提举以下,设置官员各有差别。仁宗延祐四年,大兴府尹马思忽重修殿门堂庑,建造东西两斋。泰定三年,府尹曹伟增建环廊。文宗天历二年,又增扩,提举郝义恭又增建斋舍。从府尹郝朵而别到曹伟,开始确定生员共一百人,每人每月口粮,由京畿漕运司及本路供给。泰定四年夏四月,众学生开始在学中会食。
太宗刚平定中原,就商议建学,设科取士。世祖中统二年,开始命令设置各路学校官,凡是进修的学生,严加训诲,务必使其成材,以备选用。至元十九年夏四月,命令云南各路都建学以祭祀先圣。二十三年二月,皇帝驾临德兴府行宫,下诏江南学校原有学田,重新拨给以供养士人。二十八年,命令江南各路学及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择老成之士教授,或者自愿招师,或者在家从父兄学习,也听其自便。其他先儒教化过的地方,名贤行经之所,以及好事之家出钱粮供养学者的,都设立为书院。凡是师儒由朝廷任命的,称为教授,路府上中州设置。由礼部及行省及宣慰司任命的,称为学正、山长、学录、教谕,路州县及书院设置。路设教授、学正、学录各一员,散府上中州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县设教谕一员,书院设山长一员。中原州县学正、山长、学录、教谕,都接受礼部颁发的凭证。各省所属州县学正、山长、学录、教谕,都接受行省及宣慰司的札付。凡是路府州书院,设直学掌管钱粮,由郡守及宪府官考试补充。直学任期届满,又考试所业十篇,升为学录、教谕。凡是正、长、学录、教谕,有的由集贤院及台宪等官举荐充任。教谕、学录经历两考,升为正、长。正、长一考,升为散府上中州教授。上中州教授又经历一考,升为路教授。教授之上,各省设提举二员,正提举从五品,副提举从七品,提举掌管学校事务。后来改直学任期届满为州吏,例以下第举人充任正、长,备榜举人充任教谕、学录,有荐举的,也参酌任用。从京学到州县学以及书院,凡是学生在此学习的,守令举荐,台宪考核,有的用为教官,有的取为吏属,往往人才辈出。
世祖中统二年夏五月,太医院使王猷进言:“医学久已荒废,后进无人师授。我私下担心朝廷一时取人,所学非其传承,为害很大。”于是派遣副使王安仁授以金牌,前往各路设立医学。生员拟免除本身检医差占等役,等其学有所成,每月用疑难问题考试,看其回答的优劣,酌情加以劝惩。后来又制定医学制度,设各路提举统辖管理。凡是宫廷所需,省台所用,转入常调,可以担任亲民官,那些从太医院自行迁转的,不得比照此例,又以此表示仕途不可混杂进入。然而太医院官既接受宣命,都同文武正官五品以上升迁叙用,其余按旧品级递升,子孙荫用同正班叙用。掌管药品的,充任都监直长,充任御药院副使,升到大使,任期届满依旧例在流官中铨注。各位教授都从太医院拟定,而各路主善也拟同教授都从九品。凡是随朝太医,及医官子弟,及路府州县学官,都须试验。各处名医所撰写的医经文字,都加以考校。各类药物的产地性味真伪,都加以辨验。各路学校,每年出降十三科疑难题目,呈报太医院,下发各路医学,让生员按照规定课习医义,年终造册解送本司,以定其优劣。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夏六月,开始设置各路阴阳学。在腹里、江南,如果有通晓阴阳的人,各路官府详细查勘,依照儒学、医学的例子,每路设教授以训诲他们。其中有术数精通的,每年记录呈报省府,赴京试验,果然有特殊才能的,则在司天台内允许其近侍。延祐初年,命令阴阳人依照儒、医的例子,在路府州设教授一员,所有阴阳人都归其管辖,而上属于太史。
征召遗漏的贤才以寻访隐居的士人,提拔杰出的人才以等待非凡之人。世祖中统年间,征召许衡,授予他怀孟路教官的官职,下诏在怀孟等地挑选才智出众的子弟进行教育。同年,又下诏征召金朝进士李冶,授予翰林学士之职。征召刘因担任集贤学士,刘因未到任。又因平章咸宁王野仙推荐,征召萧不起,当即授予陕西儒学提举之职。至元十八年,下诏寻访前代圣贤的后代,以及精通儒术、医卜、天文历法之人,还有山林隐逸之士。二十年,再次征召并任命刘因为右赞善大夫,刘因推辞,未获允许。不久因母亲年老,请求回乡终养,俸禄一无所受。后来朝廷遣使到他家授予官职,他以病推辞未赴任。二十八年,再次下诏寻访隐逸之士,命有关部门将名单上报。成宗大德六年,征召临川布衣吴澄,提拔为应奉翰林文字,他受命后即辞归。九年,下诏寻访山林间有德行文学、通晓治国之道的人,派使臣征召萧渼,并说:“若不愿做官,可试来一见,与朕交谈后便遣归。”至大三年,再次征召吴澄,任命为国子司业,因病还乡;延祐三年,征召并任命为集贤直学士,因病未赴任;至治三年,征召并任命为翰林学士。武宗、仁宗多次征召萧渼,授予集贤学士、国子司业,未赴任,改任集贤侍讲学士。又以太子右谕德征召,他才抵达京师,被授予集贤学士、国子祭酒,仍兼任太子右谕德。仁宗延祐七年十一月,诏书说:“近年设立科举以选拔人才,仍担心高尚之士隐居山野,无从招致。各处如有隐居行义、才德高迈、深明治道、不求闻达之人,当地官府应将其姓名上报本道廉访司,复核后奏报朝廷,以备录用。”又多次下诏向下征求谏言,使人们能向上进言,即使指斥时政,也绝不谴责,往往采纳其言论,任用其人,将他们安置于各职位,以谋求治理功效。其他著书立说、有益教化、启迪后人的,也酌情录用,并著为常制。
童子科,从唐、宋开始列入科举,但无常设名额。成宗大德三年,推举童子杨山童、海童。五年,大都提举学校所推举安西路张秦山,江浙行省推举张升甫。武宗至大元年,推举武福安。仁宗延祐三年,江浙行省推举俞傅孙、冯怙哥。六年,河南路推举张答罕,学士完者不花推举丁顽顽。七年,河间县推举杜山童,大兴县推举陈聃。英宗至治元年,福州路连江县推举陈元麟。至治三年,河南行省推举张英。泰定四年,福州推举叶留畊。文宗天历二年,推举杜夙灵。至顺二年,通过制举推举答不歹之子买来。这些人皆因天资聪颖,超出同龄儿童,有的能默诵经文、书写大字,有的能撰写诗文、讲说经史,均令其进入国子学接受教育。其中张秦山尤其精通篆书,陈元麟能通晓性理之学,叶留畊被问及《四书》大义时,回答说:“无非是侍奉父母能竭尽全力,事奉君主能奉献自身。”时人对其寄予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