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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制

明夷待访录兵制三变与军民分合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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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梳理明代兵制从卫所到招募再到大将屯兵的三次变化,指出军民太分与文武分途是兵制败坏、国家败亡的根由,并提出兵取于口、养取于户、文武合为一途的改革主张。

阅读提示

阅读本章可先抓住“三变”结构:卫所、招募、大将屯兵依次败坏;再注意作者对卫所崩坏的三重解释——漕运、班操、调补;最后理解其改革方案“取口取户”与“文武合途”如何回应“军民太分”。

兵制卫所招募大将屯兵富国强兵

兵制一

明代的兵制,大概经历了三次变化:卫所的兵,变为招募,到崇祯、弘光年间又变为大将的屯兵。卫所的弊端是,官军三百十三万八千三百人,都靠百姓供养,除西北边防兵三十万外,用来抵御外寇平定祸乱,不得不另设兵来供养。兵从农中分离,尚且不行,却又让军从兵中分离,这是让全天下百姓供养两份天下兵。招募的弊端,如东事兴起,安家、行粮、马匹、甲仗耗费数百万金,得兵十余万却抵不上三万精锐,天下已骚动。大将屯兵的弊端,拥兵自卫,与敌交易,抢杀无法过问,宣召不能执行,率领我供养的兵反而攻打我的,就是这些人。明朝灭亡的原因,不就在这三者吗?

议论者说:卫所变为招募,是不得已而实行;招募变为大将屯兵,是形势所趋而非制度。推究卫所,其制度并非不好。一镇的兵足以守一镇之地,一军的田足以供一军之用,卫所、屯田,是相辅相成的。后来军伍消耗,耕者无人,屯粮不足,增以客兵,坐食者众,屯粮不足,于是增加民粮,又增加盐粮,又增加京运,而卫所制度开始破坏。定都北京后,每年漕运四百万石,十二总领卫一百四十旗,军十二万六千八百人,轮年值运,有月粮,有行粮,一人兼二人之食,每年有二十五万三千六百不耕而食的军。这又是卫所制度因运输而破坏。

中都、大宁、山东、河南附近卫所,轮班上操,春班三月至、八月还,秋班九月至、二月还,有月粮,有行粮,一人兼二人之食,每年有二十余万不耕而食的军。这又是卫所制度因班操而破坏。一边有事就调各边的军,应调者吃这边的新饷,其家口又支各边的旧饷。旧兵不归,各边不得不补,补一名又添一名的新饷,这是一兵而有三饷。卫所制度,到这时破坏得不可支撑了。凡这些都是末流的弊端,起初的制度岂是这样!

论者说:末流的弊端,也是由其制度不善所致,制度不善,则军民太分。凡人膂力不过三十年,以七十为率,则四十年处于老弱。军既不能复还为民,则一军在伍,其为老弱者也有四十年,这样怎能不消耗?乡井之思,谁没有?今以谪发充军,远者万里,近者千余里,违反土性,死伤逃窜十常八九,这样怎能不消耗?且定都北京二百余年,天下之财无不尽取以归京师,使东南民力枯竭的,不是军吗?或说:畿甸之民大半为军,今计口而给之,所以天下有荒年而畿甸不困,这是明知其无益而不可已。说:若是,则不是养兵,乃是养民。天下之民不耕而待养于上,则天下耕者当是何人?东南之民何罪!以养军之故,至不得不养及于民,还可说其制善吗?

我认为天下的兵应当取之于口,而天下为兵之养应当取之于户。其取之于口,教练之时五十而出二,调发之时五十而出一;其取之于户,调发之兵十户而养一,教练之兵则无需供养。如以万历六年户口数目言之,人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则得兵一百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五十七人;人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则可养兵一百六万二千一百四十三人。五十口而出一人,则其役不重;十户而养一人,则其费不难;而天下之兵满一百二十余万,也不为少。王畿之内,以二十万人更番入卫,然也不过千里。假如定都金陵,其入卫者但尽金陵所属之郡邑,而他省不参与。金陵人口一千五十万二千六百五十一,则得胜兵二十一万五百,以十万各守郡邑,以十万入卫,次年则以守郡邑者入卫,以入卫者归守郡邑,又次年则调发其同事教练之兵,其已经调发者则住粮归家,但听教练而已。五十口而出一人,而又四年方一行役,以一人计之,二十岁而入伍,五十岁而出伍,始终三十年,止历七次更替,而又不出千里之远,则为兵者其任也不为过劳。国家无养兵之费则国富,队伍无老弱之卒则兵强。人主欲富国强兵而兵民太分,唐、宋以来但有彼善于此之制,其受兵之害,未尝不与明朝相同。

兵制二

国家承平之时,武人至大帅者,干谒文臣,即使品级悬殊,也必戎服,左握刀,右带弓矢,帕首裤靴,趋入庭拜,其门状自称走狗,退而与其仆隶为伍。兵兴以后,有言于天子者说:“今日不重武臣,故武功不立。”于是毅宗皇帝专任大帅,不使文臣节制。不二三年,武臣拥众,与贼相望,同事虏略。李贼入京师,三辅至于青、齐诸镇,栉比而营,天子封公侯结其欢心,终莫肯以一矢入援。呜呼,毅宗重武之效如此!

然而武固不应当重吗?说:毅宗轻武而不重武。武之所重者将;汤之伐桀,伊尹为将;武之入商,太公为将;晋作六军,其为将者皆六卿之选。明朝虽失其制,总兵皆用武人,然必听节制于督抚或经略。则是督抚、经略,将也;总兵,偏裨也。总兵有将之名而无将之实,然且不可,况竟与之以实乎!

安国家,全社稷,君子之事;供指使,用气力,小人之事。国家社稷之事,孰有大于将?使小人而优为之,又何贵乎君子?今以天下之大托之于小人,为重武耶,为轻武耶?是故与毅宗从死者,皆文臣。当其时,属之以一旅,赴贼俱死,尚冀十有一二相全,何至自殊城破之日乎!是故建义于郡县者,皆文臣及儒生。当其时,有所藉手以从事,胜负亦未可知,何至驱市人而战,受其屠醢乎?彼武人之为大帅者,方且飙浮云起,昔之不敢一当敌者,乘时易帜,各以利刃而齿腐朽,鲍永所谓以其众幸富贵矣,而后知承平之时待以仆隶者之未为非也。

然而彭越、黥布非古之良将吗?说:彭越、黥布,非汉王将之者也,布、越无所藉于汉王而汉王藉之,犹治病者之服乌喙、蔾芦。人见彭越、黥布之有功而欲将武人,亦犹见乌喙、蔾芦之愈病而欲以为服食。彼粗暴之徒,乘世之衰,窃乱天常,吾可以权授之,使之出落钤键吗!然而叔孙通专言斩将搴旗之士,儒生无所言进,为何?说:当是时,汉王已将韩信,彼通之所进者,以首争首、以力搏力之兵子耳,岂所谓将?然而壮健轻死善击刺者,非所贵吗?说:壮健轻死善击刺之在人,犹精致犀利之在器甲。弓必欲无灂,治必欲援胡之称,甲必欲上旅下旅札续之坚,人必欲壮健轻死善击刺,其道一也。器甲之精致犀利,用之者人也;人之壮健轻死善击刺者,用之者将也。今以壮健轻死善击刺之人而可使之為将,是精致犀利之器甲可以不待人而战。

兵制三

唐、宋以来,文武分为两途。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莅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莅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势不可为叛。

天下有不可叛之人,未尝有不可叛之法。杜牧所谓“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此不可叛之人也。豪猪健狗之徒,不识礼义,喜虏掠,轻去就,缓则受吾节制,指顾簿书之间,急则拥兵自重,节制之人自然随之上下。试观崇祯时,督抚曾有不為大帅驱使者吗?此时法未尝不在,未见其不可叛。

明代武职之制,内设都督府,锦衣卫,外设二十一都司,四百九十三卫,三百五十九所;平时有左右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各系以同知、佥事及千户、百户、镇抚之级,行伍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千把总之名。宜悉罢平时职级,只存行伍。京营之兵,兵部尚书即为总兵,侍郎即为副将,其属郎官即分任参、游。设或征讨,将自中出,侍郎挂印而总兵事,郎官从之者一如京营,或用巡抚为将,巡抚挂印,即以副将属之参政,参将属之郡守,其行间战将勇略冠军者,即参用于其间。苟如近世之沈希仪、万表、俞大猷、戚继光,又未尝不可使之内而兵部,外而巡抚。

自儒生久不为将,其视用兵也,一以为尚力之事,当属之豪健之流;一以为阴谋之事,当属之倾危之士。夫称戈、比干、立矛者,士卒之事而非将帅之事,即一人以力闻,十人而胜之矣。兵兴以来,田野市井之间膂力稍过人者,当事即以奇士待之,究竟不当一卒之用。万历以来之将,掩败饰功,所以欺其君父者何所不至,亦可谓之倾危矣。乃止能施之君父,不能施之寇敌。然则今日之所以取败亡者,非不足力与阴谋可知矣。使文武合为一途,为儒生者知兵书战策非我分外,习之而知其无过高之论,为武夫者知亲上爱民为用武之本,不以粗暴为能,是则皆不可叛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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