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第四十六

作者:管仲及稷下学者等朝代:战国至西汉类别:诸子著作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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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治理好的国家,是因为君主的治国之道清明;所谓混乱的国家,是因为臣子的权术占了上风。尊重君主、贬抑臣下,并非出于亲近的考虑,而是凭借权势的胜出;百官服从法令,并非出于恩惠,而是因为刑罚的必然。所以君主与臣子共享治国之道就会混乱,把权力完全授予臣下就会失控。国家有四种灭亡的征兆:法令不能发布出去,称为"灭";发布出去却中途滞留,称为"拥";下情不能上达,称为"塞";下情上达却中途受阻,称为"侵"。因此"灭""侵""塞""拥"的产生,是由于法度没有确立。所以先王治理国家,不在法度之外放纵私意,也不在法度之内施予私惠。任何行动都遵循法度,这是为了禁止过错而排除私心。权力不交给两个人,政令不从两个门发出,以法治国,不过是依法办事而已。所以有法度制约,就不能用欺诈虚伪来取巧;有秤锤称量,就不能在轻重上欺骗;有尺丈计数,就不能在长短上出错。如今君主舍弃法度,根据声誉来提拔贤能,那么臣子就会背离君主而私下结党;根据朋党来举荐官员,那么民众就会致力于交结而不求实效。因此官员治理混乱,是因为君主根据赞誉来奖赏,根据毁谤来惩罚。那么喜欢奖赏、厌恶惩罚的人,就会背离公道而施行私术。他们互相勾结做坏事,这是忘记君主而私下交往,以博取声誉。所以交游广泛的人赞誉就多,内外结成朋党,即使有大奸臣,也能蒙蔽君主很多。因此忠臣无罪而死,奸臣无功而起。死的人并非有罪,起用的人并非有功,那么作为臣子就会看重私利而轻视公义。十次去私人的家门,却不到朝廷一次;百般考虑自家的事,却不为国家谋划一次。属官数量虽多,但不是用来尊重君主的;百官虽然齐备,但不是用来担当国事的;这就叫国家没有人。国家没有人,并非朝廷大臣减少,而是各个家族互相谋求利益,不致力于尊重君主;大臣们互相谋求显贵,而不担当国事;小臣们保持俸禄、维系交情,不把官职当作职责,所以官吏失去了他们的能力。因此先王治理国家,用法度来选择人才,而不凭自己举荐;用法度来衡量功劳,而不凭自己估量。所以贤能的人不能隐藏,失败的人不能掩饰;被赞誉的人不能进用,被诽谤的人不能贬退。这样君臣之间界限分明,界限分明就容易治理,君主即使不亲自去做具体事务,只要遵守法度来治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