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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娶篇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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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吉甫是贤明的父亲,伯奇是孝顺的儿子。用贤明的父亲管教孝顺的儿子,本该符合天性自然发展,但后妻从中挑拨离间,伯奇就被放逐了。曾参的妻子死后,他对儿子说:“我比不上尹吉甫,你比不上伯奇。”王骏丧妻后,也对别人说:“我比不上曾参,我的儿子比不上曾华、曾元。”于是终身没有再娶,这些事例足以作为鉴戒。后来,继母残酷虐待前妻留下的孤儿,离间骨肉亲情,让人伤心断肠的事例,数也数不清。要慎重啊!要慎重啊!
江东地区不忌讳庶出的子女,丧妻之后,大多由妾室操持家事;虽然偶尔会有些小矛盾,如同疥癣蚊虻,但因为名分所限,所以很少发生争斗羞辱的事。黄河以北地区鄙视庶出子女,不把他们当正常家庭成员看待,因此必须再娶,甚至取三四次,以致后母的年龄有时比前妻的儿子还小。后母所生的弟弟,与前妻所生的哥哥,在衣服、饮食、以及婚姻、仕途上,竟然有士族与庶民、高贵与低贱的差别,习俗也认为这是常事。等到父亲去世之后,诉讼案件充斥官府,诽谤侮辱之事显扬于道路,儿子诬蔑后母是妾,弟弟贬斥哥哥是佣人,到处宣扬先人的隐私,暴露祖辈的长短,来为自己辩白的人,常常会有。可悲啊!自古以来,奸臣佞妾用一句话陷害别人的事太多了!何况夫妇之间的情义,早晚潜移默化,加上婢仆为了讨主人欢心,在旁边帮着怂恿引诱,长年累月,哪里还会有孝子呢?这不能不让人戒惧。
一般人的性情,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留下的孤儿,后妻必定虐待前妻留下的儿子;这不只是因为妇人怀有嫉妒之心,丈夫有沉溺偏爱的毛病,也是情势使然。前夫留下的孤儿,不敢与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产,抚养他,日子久了就会生出感情,所以宠爱他;前妻留下的儿子,常常地位在自己生的孩子之上,无论是读书、做官、婚姻嫁娶,没有一样不防备他,所以虐待他。异姓的孩子受宠,父母就会遭到怨恨;继母虐待前妻之子,同父异母的兄弟就会变成仇人。家里有这种情况的,都是家门的不幸啊。
思鲁等人的堂舅殷外臣,是一位博学通达的人。他有儿子殷基、殷谌,都已经长大成人,又娶了王氏为继室。殷基每次拜见后母,都感伤思念父亲而呜咽哭泣,不能控制自己,家人都不忍心抬头看他。王氏也感到凄楚悲伤,不知如何自处,过了一个月就请求退去,殷外臣便依礼将她送回。这也是件令人后悔的事。
《后汉书》记载:“安帝时,汝南人薛包,字孟尝,好学且品行敦厚,母亲去世后,因至孝而闻名。等到父亲娶了后妻,后妻憎恶薛包,把他分出去另住。薛包日夜号啕哭泣,不肯离开,以至遭到棍棒殴打。不得已,就在屋外搭个小屋居住,每天早晨进屋打扫。父亲生气,又把他赶走,他就住在乡里门口,早晚的问候从不废止。过了一年多,父母感到惭愧,便把他接回家。后来他守丧六年,悲哀过度。接着弟弟的儿子要求分家产另过,薛包阻止不了,就把家产平均分配;奴婢他选取年老的,说:‘他们和我一起做事时间长,你们使唤不了。’田地房屋他选取荒废的,说:‘这是我小时候经营的,心里有所留恋。’器物他选取腐朽破败的,说:‘这是我平时使用惯了的,身体和口舌都觉得合适。’弟弟的儿子多次把家产败光,薛包又常常接济他。建光年间,官府用公车特地征召他,到京后授予他侍中官职。薛包生性淡泊,称病不就职,以死请求。皇帝下诏赐他告老还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