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田稷母第十四

作者:刘向朝代:西汉类别:人物传记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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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田稷子的母亲。田稷子在齐国担任国相,收受了下级官吏的黄金百镒,拿回家送给母亲。母亲说:“你担任国相已经三年了,俸禄从来没有像这样多过,难道是收取了士大夫的财物吗!这些钱是从哪里得来的?”田稷子回答说:“确实是从下属那里收受的。”母亲说:“我听说士人要修养自身、保持廉洁的行为,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物。要竭尽真诚、不搞欺诈虚伪。不符合道义的事情,不在心中考虑。不符合道义的利益,不拿回家里。言行一致,内外相符。如今君主设立官职来任用你,用丰厚的俸禄来供养你,你的言行就应该用来报答君主。作为臣子侍奉君主,就如同作为儿子侍奉父亲一样。要尽自己的能力才能,忠诚守信不欺瞒,致力于效忠,奉命必死,廉洁公正,这样才能没有祸患。如今你反而这样做,已经远离了忠诚。作为臣子不忠诚,就是作为儿子不孝顺。不义之财,不是我所拥有的。不孝的儿子,不是我的儿子。你走吧。”田稷子羞愧地退出来,退还了黄金,自己到齐宣王那里去认罪,请求处以死刑。齐宣王听说了这件事,非常赞赏田稷子母亲的义举,于是赦免了田稷子的罪过,恢复了他的相位,并用公家的黄金赏赐给田母。君子认为,田稷子的母亲廉洁而有教化作用。《诗经》说:“那些君子啊,不是白吃闲饭的。”没有功劳而领取俸禄,是不应当做的,何况是接受黄金呢!

颂辞说:田稷的母亲,廉洁正直,责备儿子接受黄金,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关于忠孝的事情,要竭尽财物和力量,君子接受俸禄,最终不会白吃闲饭。

贤明传